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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法院构建家庭教育指导“三封信”制度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站发表时间:[2024-07-1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振杰 通讯员 王琪
  近年来,北京法院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协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工作,逐步探索出一系列具有首都特色、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工作机制。北京通州法院构建家庭教育首创“三封信”制度,持续推动家庭工作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让青少年审判传递关爱,更有“温度”。
  “如果不是在法庭上,我可能不会同时见到爸爸妈妈”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法槌声响,圆桌法庭里,一起未成年被告人交通肇事案件正在北京通州法院审理。
  16岁的小军自幼父母离异,一直跟随母亲一同生活。因忙于生计,母亲对小军疏于管理,加之父亲的长期缺位,致使其成长过程中的不良行为未能得到正确引导和有效矫正。这天,小军为逞一时意气,无证驾驶好友的摩托车上路,因未掌握安全驾驶技能,不慎将正在过马路的老人孙某撞倒,造成车辆受损,孙某遭受重伤。检察机关指控小军犯交通肇事罪,依法提起公诉。
  也正是因为这一次事故,小军的爸爸妈妈时隔多年再次聚到一起,共同商讨赔偿事宜。经法院主持调解,小军的父母合力筹措钱款,积极赔偿被害人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最终小军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刑罚,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因素,依法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作为父母,您二位需要好好补补课了”
  案件虽然得到妥善解决,但在庭审之外,小军父母再次因此事发生争吵,指责对方对于孩子未履行应尽的职责。为此,承办人王欢欢法官将其二人请至法庭,进行一番长谈。
  “在庭前,我们的工作人员向你们送达了家庭教育指导三封信,是否收到?”
  “收到了,也已经阅读过了。”  
  “之所以为你们发送这些信件,是因为作为父母,您二位需要好好补补课了。小军这孩子曾在自己的社会调查报告中提到,母亲对于父亲的埋怨,父亲对于母亲的贬损,让他的内心备受煎熬……”
  “离婚九年,就让彼此间的仇怨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吧。孩子何其无辜,不要让他也为父母破碎的感情买单。你们对彼此的仇视和无意中透露给孩子的那些不好的过往,会像一把利剑深深插在孩子心上。希望你们能停止敌对的态度,认真阅读法庭为你们发送的指导信,深入了解孩子在各个成长阶段的需求,好好思考自身作为父母的职责,给孩子一束光,不要再让阴霾笼罩他的人生。”
  经过王法官一次次耐心的劝导,小军父母终于能正视自己以往在监护过程中的过失,纷纷表示今后会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同时,为避免缓刑期间小军因害怕被同学嘲笑,不愿继续就学的问题,王欢欢法官通过专业心理咨询老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并建议学校指定其班主任作为小军在校期间的社会观护员,助其继续完成学业,在不断学习中寻找到探索自我的方法,获取对抗逆境的勇气。
  爱子,教之以义方
  小军的故事只是通州法院切实提升家庭教育监护质量的一个缩影。
  通州法院少年法庭梳理近年来审结的130余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现,近六成未成年被告人实施犯罪、近三成未成年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与其缺失家庭关爱、监护教育具有紧密关联。其中,或是家长的教育方式不科学,导致亲子关系疏远对立;或是家庭教育内容不均衡,错误奉行“唯成绩论”,忽视对未成年人道德教育;再或是家长监护教育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缺乏规则感与安全意识。
  对此,通州法院少年审判团队深挖问题家庭背后的症结所在,结合未成年人各阶段生理、心理特点,总结撰写家庭教育指导“三封信”,通过真切、平实的语言,以一名法官的口吻向涉诉未成年人及其家长作出法律提示,将家庭教育引导贯穿于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的始终。
  在《致未成年人朋友的一封信》中,既鼓励未成年被害人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走出阴影,重燃生活的希望,又提示未成年被告人深刻认识自身违法行为,自觉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严格自律。在《致未成年人家长朋友的一封信》中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及家长的法定监护教育职责,敦促他们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成为负责任的家长。在《未成年人各阶段教育重点提示》中对于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示家长重点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安全保护意识,对于8-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示家长重点培养未成年人的规则感,对于12-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示家长重点学会尊重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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