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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者为追回钱款病急乱投医 设局者谎称关系硬设下新骗局

本站发表时间:[2023-11-2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文 董振杰 通讯员 李欣叶
  被诈骗后,有受害人为了追回钱款病急乱投医,急于“找关系”、寻“捷径”,以为是“高人”在帮忙追钱款,殊不知是被带入“新骗局”。
  11月14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开一起此前审结的案例,有人谎称认识“领导”,可以帮助托关系、走后门,但需要支付费用,以此方式实施诈骗,最终难逃法网。
  被理财公司诈骗百万元后  被害人托能人“找领导”帮忙追款
  王某被一理财公司诈骗100万元,该公司被立案侦查后被骗款迟迟未被退回。王某病急乱投医,便动起了“花钱追款”的歪脑筋。
  2021年11月,王某先是在自己的朋友圈子中寻找所谓人脉广的好友,再借好友面子组局,历经艰辛方得以结识自称有能力找有关部门追回钱款的“能人”——贾某和甄某。搭上关系线后,王某前后两次约饭局与二人详谈如何追回被骗款及所需具体费用。此时的王某一心以为结识了能追款的“能人”, 百万被骗款即将回到自己账上,殊不知自己正在走入新骗子的圈套,万元款项又将落入他人腰包。
  饭局中,贾某、甄某自称关系硬,认识不少领导,自己的亲戚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有路子能追回款项,但需要王某事前支付费用6万元,如若追款失败则退款4万元。在二人一唱一和忽悠下,王某逐渐放下了戒心,相信了二人的实力,遂按对方要求取现金6万元交给贾某。
  然而靠“托关系”“走后门”自然无法追回被骗款,贾某、甄某未能按承诺办事,也不向被害人王某退还费用。最终,王某于2021年11月7日向派出所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得知,除王某外,贾某还以谎称有关系找工作、办北京户口等类似方式,骗取被害人李某某、张某某钱款,三被害人共计损失86万元。
  贪婪之花结恶果,二被告人获刑罚
  通州法院于2023年10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贾某、甄某诈骗案,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二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经过法庭审理,二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均表示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被害人道歉。
  通州法院根据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甄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宣判后,二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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