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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既要守法也要自律

本站发表时间:[2018-12-13]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自媒体博主万先生近日发文称,一篇阅读量只有18次的微信文章,因文中配有黑猫警长的漫画图片,他被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这名博主认为上美厂索赔额度过高在网上发帖“吐槽”,引来网友关注。媒体报道称,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已于近日撤诉。

  对于这起索赔10万元,最终不了了之的案件,万先生称,发文一是认为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索赔金额过高,有“碰瓷”之嫌,二也是提醒其他自媒体从业者,公众号发文在选用影视剧人物形象时要注意著作权问题。

  按照原告方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在起诉书所述,其系“黑猫警长”角色造型美术作品著作权人。万先生的公众号未经允许使用了黑猫警长卡通形象,显然侵犯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著作权。

  原告索赔数额的多少,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属于原告的自由。况且,法院大多不会按照原告索赔数额“照单判决”,原告因“狮子大开口”而赢了官司赔了钱的案子也是有的。万先生因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索赔金额过高,就称对方有“碰瓷”之嫌,既是对原告的不恭,也是对法律的不尊重。

  尽管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已撤诉,万先生已无赔偿之忧,但应对此次诉讼,无论精力还是财力都要付出。万先生结合自身的教训,提醒其他自媒体从业者,公众号发文在选用影视剧人物形象时要注意著作权问题,以避免在“不知不觉”中侵犯他人著作权,这种做法值得称道。

  微信公众号大多为个人运维,运营实力和财力都难以和传统媒体和公司化的大型新兴媒体匹敌,只有稳步推进才能生存和发展。另外,个人运维的公众号,也大多缺少“守则”、“规定”等制度化的运行程序,更没有层层把关的编辑流程,编辑阶段出现错误后难以被发现和纠正,直到发出后才被读者“揪出”。运维公众号,也必须像传统媒体那样如履薄冰,既要自律,更要遵纪守法。杨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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