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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执行难 需更多创新模式

本站发表时间:[2018-12-28]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昨天(12月26日),丰台区人民法院与人保北京分公司签署“执行+保险”框架合作协议,主要包括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

  丰台法院执行悬赏保险首单已经签订,是一起民间借款纠纷案件。为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欲通过法院发布悬赏公告,悬赏金为10000元,查找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1000元并签订执行悬赏保险保单,举报人提供线索且经法院核实有效、执行到位后,即可按悬赏公告约定的金额获得悬赏金,该笔悬赏金由保险公司赔付。

  造成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很多,其中就包括被执行人玩失踪和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因没有目标,有劲使不上。通过发布悬赏公告,向社会寻求帮助,搜集线索,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也不乏悬赏公告发布后案件柳暗花明得以执行的范例。但发布悬赏公告的经济风险不小,令申请执行人难以抉择。以投保的方式发布悬赏公告,通过支付保费的方式降低风险,能够推动申请执行人下决心。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各地的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执行的机制、模式,如通过户外大屏幕、网络新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督促“老赖”及时履行法院判决,创立“执行+互联网+金融”财产处置模式等。像丰台法院这样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探索“法院为主、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思路,创新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是破解执行难的有益尝试。

  据了解,“保全保险、悬赏保险、救助保险”三位一体的“执行+保险”新机制,分别在诉讼前端、执行中端和后端发挥作用,能够有效降低“执行不能”风险,减轻申请人经济负担,扩大执行救助范围,也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办法总比困难多”是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也是面对困难解决困难的积极态度。破解执行难,需要创新模式,通过探索实践,使之成为行之有效的新办法、好办法。杨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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