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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预付卡消费 需监管发力

本站发表时间:[2018-12-28]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吴学安

  预付美发卡万余元,因急事想退款遭到商家拒绝。日前,消费者王女士找到昌平工商分局沙河工商所求助,执法人员表示,商家对于预付费的金额不得为消费者设置退款障碍。执法人员将美发中心负责人约到工商所进行现场调解,经工作,商家同意退款8000元。

  近年来,各种各样的预付费用的消费卡、提货券、储值卡花样繁多。由于法律对此类消费卡的发行并不禁止,且没有相应的监管制度,大部分消费者在办卡时,只是登记个人信息,商家一般不会提供规范合同来保证对消费者的承诺,多数是在消费卡的背面约定,如“一经售出,概不退卡”“本店有最终解释权”等。对此,消费者只能接受,即使有争议,商家也难以受到约束。

  虽说,预付式消费在实施过程中能使消费者享受到免费服务、打折等一定的优惠,免去了现金交易的麻烦,但由于预付式消费周期一般都较长,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信息不对称,特别是信用管理机制缺失的背景下,极易引发经营、道德等方面的风险,从而产生纠纷。

  尽管预付式消费模式的兴起具有现实基础,但也存在扰乱金融秩序、侵害消费者利益、扩张负面功能等问题,因此,通过完善立法来规制预付消费制度至关重要。一方面,国家在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过程中,理应把维护消费者利益列为第一位,给予消费者特别的保护,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消保权益,使之真正落到实处。有关部门要全面建立预付式消费卡发售的登记、申报、备案制度,规定发放预付式消费卡的经营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如对经营时间、注册资金、经营规模等进行具体规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抬高预付式消费卡发放门槛。另一方面,消费者要树立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在购买各类预付式消费时,要了解清楚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尽量选择规模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经营状态佳的企业,对预付消费卡使用的范围、期限、退款条件等细节问题要了解清楚,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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