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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杂志|北京市朝阳区构建新时代“大调解”格局

本站发表时间:[2025-08-29] 来源:《长安》杂志 作者:
(本文原载于《长安》杂志2025年第8期)
  北京市朝阳区坚持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积极探索非诉讼纠纷化解“朝阳模式”,不断提升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水平,扩大调解工作覆盖面,筑牢基层治理和谐基石。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实现所有街乡、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全面依法建立,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各街乡将基层司法所干部、社区(村)干部、法律顾问、楼门组长等人群纳入调解员队伍,发放案件补贴,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重点矛盾纠纷领域行专调解组织按需规范化建立调解体系,扩大行专调解覆盖面。道路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纠纷等领域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实现了重点领域全覆盖。道路交通事故领域,在8个交通大队和事故中心设置9个调解室;物业管理纠纷、房屋中介领域,依托行业协会,特邀行业专家、企业专职法律顾问等组成专家调解团队,开展本行业纠纷调解工作;劳动争议领域,区人社局、区劳动仲裁院与区法院相关法庭建立司法确认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劳动争议化解途径。重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为人民调解员提供调解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提高调解质效。依托骨干调解员孵化“曹姐工作室”“温度+调解室”和“向日葵暖心队”等一系列调解品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探索非诉讼纠纷化解新模式。完善诉调衔接工作体系,成立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司法确认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推动矛盾纠纷以非诉讼形式化解,逐步从单一受理当事人现场咨询立案,扩大到线上申请、法院立案后委托等渠道,努力实现当事人只跑一次。探索建立行政争议源头预防调处化解模式,建立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制定行政争议源头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意见,促进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积极推进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专调解和司法调解协调联动路径,推动矛盾纠纷分级分类分层化解,实现矛盾纠纷闭环管理。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朝阳区现有执业律师和律所分别占北京市的53%和38%,依托区位优势,出台律师参与调解工作规则,打造专业化调解队伍,提升调解工作质效。立足朝阳国际商务中心区发展定位,积极推动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打造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北京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北京代表处等落户朝阳,持续推进商事调解试点工作,设立两家商事调解组织,提供分级分类和差异化、个性化的调解服务,努力构建涉外商事纠纷化解服务体系。
  (北京市朝阳区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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