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房价令许多人望而却步,价格相对便宜的回迁房便成了许多人眼中的香饽饽,也成了骗子们设下陷阱的主要领域,打算购买回迁房的各位可得擦亮双眼,小心被骗哦。
案情回顾
刘女士是某医院的一名护士,在医院工作期间认识了病人家属崔某。崔某声称自己在某建筑公司工作,有办法帮刘女士买到低价回迁房,刘女士一听,当即心动不已,在与自己的丈夫王先生商量过后,决定委托崔某购买昌平区某地回迁房。崔某先后收取4万元定金,在王先生实地看过房后,又收取了购房款23.4万元,之后便以各种理由拖延。刘女士发现自己受骗后便报了警。
到案后,崔某声称自己是托高某为刘女士购买低价回迁房,刘女士所给的购房款也都打给了高某,后又称自己记错了,高某应为许某。经调查发现,崔某所称的许某(高某)确有此人,但在崔某答应给王某夫妇买房时已罹患脑癌(现已去世),并无相应的行为能力,且根据证人所做证言,崔某与许某并不熟悉,且许某也没有能力为人低价购买回迁房。崔某现已因涉嫌诈骗罪被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犯罪嫌疑人崔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涉嫌诈骗罪。依法应批准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回迁房买卖风险多,各位买房人千万要小心,当你需要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该套房屋的产权问题以及相关细节,并尽量去一些有信誉的大型中介公司咨询,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