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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的最高法院

本站发表时间:[2019-01-02]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孟祥 林云
  挪威是北欧君主立宪制国家,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强调司法独立。全国法院分为三级,即最高法院、6个中级法院和90个初级法院。每一个法院都审理各种类型的案件,不设专门法院。这种单一法院体系在欧洲并不多见。
  挪威的司法审查为三级终审制,每一个案件都要从地区法院开始审理,并且可以经过两次上诉,直至最高法院作出终审的裁判。但在实际上,得到最高法院审判的案件是极少的,这是因为对中级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首先要由最高法院的专门部门进行审查,只有少量符合条件的上诉案件才被受理。挪威最高法院每年接到的上诉请求达1500多件,而实际进入审理程序的只有200件左右。
  挪威法院只有审理刑事案件时才有陪审团参加,由3名法官与10名陪审团成员共同审理。陪审团有权认定被告人被指控的罪名是否成立,最后的判决要由3名法官和4名以上的陪审团成员一致通过而形成。陪审员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其产生是由当地警察局提供名单,并由审理某一具体案件的法官随机抽取10人组成陪审团。
  挪威最高法院共有工作人员60人,法官只有9名。设有秘书处、办公室、信息中心等职能机构。法官不划分小组,审理案件也不分类型和专业。每个案件由5名法官临时组成一个审判组织,其中1名担任主审法官,4名担任助理法官。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负责接收上诉请求、了解案件情况、通知当事人等事务工作。办公室由主任领导,首先是管理着法院内部的案件信息微机系统,对各种信息数据及时更新;然后是拥有上诉准许程序的审查决定权,这项工作由一个3人小组专门负责,对审查权的行使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信息中心相当于对外联络部门,负责维护挪威最高法院在国际互联网上的主页www.domstol.no/hoyestett。
  挪威最高法院拥有自己的国际互联网主页,由最高法院内设的信息中心专门负责。网页具有以下基本功能:1、接受当事人从网上递交的上诉状及案件材料。无论当事人在何处、对哪个中级法院的判决不服,都可以通过互联网,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上诉状及书面证据。通常当事人在发出上诉状后的一二个小时内,就可以得到最高法院的答复,得知案件是否被受理。2、登载全国各级法院所有公开审理案件的相关信息,使当事人通过登录最高法院网址便可得知自己的案件处于什么审理阶段,社会各界也可以了解有哪些案件正在诉讼程序中。3、提供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服务。
  据挪威最高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在建网前,每天都有2000至3000人到最高法院进行案件查询和法律咨询。建网后,这种情况再也没有出现。
  挪威最高法院使用一套非常先进的审判流程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这套系统集登记、分流、统计、查询等功能于一身,最高法院内部借助它各司其职。
  秘书处把它从互联网上收到的所有上诉请求都输入该系统,由上诉程序审查小组审查决定后,直接在系统上选择确定“受理”或“不受理”。对被受理的上诉案件,秘书处就会通知当事人,并通过系统将本案派送给法官助理。与此同时,系统内自动生成本案一个独立的数据库,可以层层点击深入,项目栏涵盖了关于它的所有信息,可以查询到案件已审理到哪个阶段、进行到什么程度。法官助理完成证据审查和资料整理后,在系统上作出书面文件,交给信息中心上传到互联网上。秘书处对以上资料再做整理后,由办公室主任正式提交主审法官审理。
  这套系统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将秘书工作与审判工作截然分开,使司法审判权与案件流程控制权相分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信息齐全,操作方便。它的安全性也十分可靠,由于仅限于最高法院内部工作人员使用,对它做了技术水平很高的防护。这套系统还有一个重要特色,就是设置了辩护律师注册名册,备有各个律师的详细资料,为法官指定辩护律师提供了方便。这一点值得我国法院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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