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妥善化解和有效防止长期未结案件,昌平区法院从2019年年初开始就加强长期未结案的审理工作,由院党组带头,念好“制”“查”“攻”“督”四字诀,多措并举,全力化解长期未结案件。截至七月底,区法院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保持清零;两年以上三年以下长期未结案数量同比下降76.98%;一年以上两年以下长期未结案数量同比下降38.28%。
一是“制”,建章立制,完善长期未结案件管理制度。制定《长期未结案件管理办法》,关口前移,统计标准比照市高院规定提前半年。即按照半年至一年半、一年半至两年半、两年半以上为标准进行统计分类,在案件进入下一个档次之前及时清理,源头上解决边清边积难题。细化各类长期未结案件的监督、管理细则,分级管控。半年以上的长期未结案件,由庭长听取汇报,确定计划结案时间;一年半以上的长期未结案件,由庭长、主管院长分别听取汇报、层层把关,并最终确定计划结案时间;对于无法确定结案时间的案件,向审判委员会说明理由。制定《案件审限管理规定》,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于审限延长、扣除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审限管理制度。明确庭长对所有扣除审限的申请进行实体审查,重点审查扣除审限的事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期限是否与卷宗记载一致,切实发挥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明确违法违规延长、扣除审限的案件一律按照差错案件纳入法官业绩考核,杜绝案件隐形超审限现象,从源头上减少长期未结案件的形成。
二是“查”,定期开展长期未结案件逐案排查工作。固定排查时间,于每年一月、七月对上半年和下半年的长期未结案件分别进行逐案排查。首先由审管办制定半年末、年末清理目标,然后由各审判业务庭根据审管办制定的清理目标逐案确定预计结案时间,最后排查结果由庭长、主管院长分别签字确认后报审管办备案。扩大逐案排查范围,将原有的对现存长期未结案件的单一排查扩大到对现有及即将形成的长期未结案件的双管排查,把半年底、年底将会成为长期未结案的案件纳入到排查范围当中,从源头上控制长期未结案的形成。今年一月共排查案件1204件、七月排查案件848件。
三是“攻”,精准施策,逐类攻坚克难。依托法官会议,攻克疑难复杂案件。法官根据案件疑难复杂程度,提请召开庭内或业务口法官会议,充分发挥审判智库功能,为法官及合议庭处理积案提供相应的方案。今年以来已召开相关法官会议11次,合力化解长期未结疑难复杂案件42件。多点联动,攻克长期鉴定案件。针对涉鉴定评估长期未结案件,审管办联合立案庭(诉讼服务办公室)对鉴定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案件逐案询问鉴定进展、建立统计台账,并与法官、鉴定公司一起分析评估报告长时间未出具的关键原因,找准症结,协商确定工作方案,加快积案清理速度。今年以来,共推动化解涉长期鉴定案42件。开展“百日攻坚”活动,精准发力。2019年3月至6月期间,集中开展“百日攻坚”活动,共消化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8件,两到三年长期未结案115件,一到两年长期未结案494件,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督”,建立督查问责机制,狠抓落实。定期发布集中清理快报,每周在“昌法一周动态”中对上一周化解的长期未结案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初在“审判管理动态”中发布审判管理月报,对各庭长期未结案件数量、上月化解长期未结案件数量、未按预计结案时间审结长期未结案明细进行通报;每季度初对上一季度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完善审委会制度,将未按上一期排查结果审结的长期未结案、两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一到两年且在本期排查中预计无法审结的案件纳入审委会听取汇报的范围,充分发挥审委会的问责、监督职责,推进长期未结案清理工作。2019年,共召开专项审委会三次,听取了44件长期未结案件的汇报。完善案件评查制度,将长期未结案件作为案件评查的重点。每季度对已审结及未审结长期未结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工作,重点选取审理周期较长、扣审限理由不清的案件进行评查。同时将评查结果和清理工作与部门考核、法官考核及年终绩效评价直接挂钩。截至目前已对139件长期未结案进行了案件评查,通过扎实推进长期未结案的清理工作倒逼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