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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借钱被拒,竟冒充室友诈骗室友父亲

本站发表时间:[2021-02-26] 来源:昌平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本是关系很好的室友,却因为借钱被拒而诈骗了室友的父亲。。。。。。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快来看看今天的【防骗小课堂】为您以案释法 ̄
  案情回顾
  小马和小军是关系很好的合租室友,一天早上,小马对小军谎称自己朋友生病住院想借6万块钱,小军说自己没钱把钱都转给家里了,说完还把手机扔给小马让小马自己看,然后小军着急上班就直接出门了。小马通过小军的手机网银看到小军分两次给他父亲转了10万元钱,于是心生邪念,用小军的手机以小军的名义联系了小军的父亲。。。。。。
  随后,小军的父亲按照“小军”的要求把钱转到了小马的账户上。而小马怕小军发现,还把跟小军父亲的聊天记录删除了。
  没过几天,小马还是对小军坦白说“那天急着用钱就用你的名义跟你父亲那拿了钱”,小军听后非常生气,立刻给父亲打电话核实并说明了情况,然后报了警。
  检察官说法
  小马因向小军借钱不成,后使用小军的手机及微信,以小军的名义向小军的父亲要钱,后小军父亲向小马的银行卡转账6万元。
  小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他人,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小马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小军也从这件事中吸取了经验教训,同时,也要提醒大家尤其老年朋友们在涉及资金交易的问题时,一定要谨慎。必须通过电话、视频、语音等方式确定对方身份,再进行资金交易,避免上当受骗。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