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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自行车!大爷高空抛物被判刑

本站发表时间:[2021-11-04] 来源:东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东检君有案说】“天降”自行车!大爷高空抛物被判刑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7日中午11点多,家住北京市东城区某胡同居民楼5层的杨峰(化名)闲来无事,买了几瓶啤酒准备中午小酌一下。但几瓶啤酒下肚后,杨峰越喝越觉得生活不顺遂,为了发泄情绪,他开始打砸自家的物品,之后尤觉不满,竟然将家中的红色山地自行车和四、五个玻璃啤酒瓶从五楼的阳台扔了出去。啤酒瓶掉在胡同地面上,碎片四处飞溅。自行车直接砸在了停在胡同路边一辆红色日产尼桑汽车的机顶盖上,左侧前大灯被砸碎了,机顶盖处左前侧靠近车灯处还有3处凹痕,还刮到了另一辆停在前面的灰色日产汽车。后经鉴定,车辆经济损失一千九百余元。所幸当天是工作日,胡同里来往的行人和车辆较少,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更严重的后果。路过的行人纷纷报警,之后杨峰被民警查获。

  检察官释法

  经审查,东城检察院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对杨峰提起公诉,东城法院认定杨峰构成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了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示

  近年来,各种媒体报道的高空抛物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高空抛物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城市居民“头顶上的安全”。司法机关相继出台了有关规定,将情节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纳入刑法的处罚范围。2020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高空抛物罪。

  高空抛物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轻则损毁财物,重则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经专家实验证明,一颗20g左右的鸡蛋从4、5楼抛下足以砸伤头部,8、9楼的高度可能造成头皮破裂,20楼以上甚至可能砸破头骨,何况是啤酒瓶、自行车等大件物品,杀伤力更不容小觑。

  因此,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一方面要规范自己的行为,遵纪守法,杜绝高空抛物,另一方面在经过高层建筑物时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供稿单位:东城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