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房山区成立的四个警保合作劝导站,分别在大石窝镇辛庄村、大石窝镇石窝村、良乡镇官道村和青龙湖镇沙窝村。
在大石窝镇辛庄村村口的警保合作劝导站,村民戴桂臣以警保合作劝导员的身份于近日正式上岗。他主要负责询问登记进出村的车辆、提示车辆限行尾号、查看驾驶员是否饮酒、发放事故快速处理单和交通安全宣传品,以及劝导村民按时给电动自行车上牌、不要骑车带人、闯红灯等工作。出行低峰的时候,他还会骑车到村里巡视道路情况,看看有没有村民乱停车的情况。巡视完,他将各项工作做好登记,按时反映给大石窝镇政府和属地交通队。
警保合作劝导站是在政府领导下,整合公安机关与保险公司资源,由保险公司自愿予以资金支持,新建或改建的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站以“市级统筹、区级实施,多方投入、合作共赢,因地制宜、一站多能,统一标准、分步实施”为建设原则,每处分别配备1名警保合作劝导员和1名保险企业劝导员。工作中,警保合作劝导员采取守点、巡线等方式,履行交通安全劝导员、交通安全宣传员、基础信息采集员、道路隐患排查员等职责,开展劝导交通违法、安全宣传、采集基础信息、排查安全隐患等工作。保险企业劝导员则在事故保险现场,协助客户及保险公司开展流动定损、勘查、理赔等工作。
自全市部署警保合作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立工作以来,房山交通支队主动向区政府汇报、积极协调、强化部署、精确指导、精心选址、推动经费保障,历时仅一个月,率先建成四处本市首批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建立过程中,多方通力协作,保险公司投资了办公设施、招聘了警保合作专职劝导员;交管部门制作劝导站标牌、职责公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爆闪灯、宣传展架等配套设施,为劝导员配齐反光背心、红帽子、停车指示牌等上岗装备;属地政府出资提供人员保障、基础档案支持;村委会负责劝导站选址、出资建设地基,保障用水用电,摸排建立村级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档案。
交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以四处标准劝导站为样本,力争年底前,全面推开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推动农村地区警保合作新机制,为人民出行安全提供最佳保障,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