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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大厅里,法官当场成功调解两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本站发表时间:[2020-05-20] 来源:京法网事 作者:

  近日,房山法院民二庭法官王然处理了两起“特殊案件”。

  没有庄严的国徽、严肃的法台,也没有双方激烈的法庭辩论,在人来人往的银行办事大厅里,王然法官展开了调解工作。

  两起案件源于六年前的一份《土地租赁协议》。2014年,万某承租了张某兄弟二人母亲名下的一块土地用于种植农作物,然而合同履行两年后,由于土地被国家征收而无法继续履行。

  为了取得土地上农作物的征地补偿金,万某在2016年与张某兄弟的母亲在房山法院进行了一场诉讼并最终胜诉,但在执行过程中却因对方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陷入僵局。

  在发现张某兄弟的母亲曾将部分补偿款转入张某兄弟二人的账户后,今年4月,万某将张某兄弟二人诉至房山法院,要求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收到案件后,王然法官团队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经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

  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的后续履行程序受到了一定影响。同时,法官多次收到双方当事人迫切的诉求……

  法官,我着急用钱,可我不会操作网上立案执行啊……

  法官,我们也想早点儿了结这事儿!

  一边是焦急的当事人,一边是严格的疫情防控纪律,面对这样的情况,王然法官决定:庭外处理、现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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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下午,携带银行卡的张某兄弟与万某的代理人先后来到了银行办事大厅,在王然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成功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当场进行了案款交接。

  至此,万某与张氏兄弟冰释前嫌。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