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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法院为您送上一份防诈骗小指南

本站发表时间:[2018-10-15] 来源:首都政法网 作者:李响

  不少市民会经常接到诈骗电话,什么“你中奖啦!”、“你有传票啦!”之类的,骗子的手段愈发高明,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整理出了近期发生的诈骗案例,为大家送上一份防诈骗小指南。

  案例一:孙某、时某、林某三人经预谋,在某公交车站附近,以老中医帮忙看病消灾为由取得被害人李某的信任,让被害人李某取出钱财先交给时某,并背对着时某走99步说99句话,后共同交由老中医开光。李某将现金十余万元、金项链等首饰从家中取出交给时某暂时保管,后按照之前约定好的步骤,背对时某走99步。时某取得财物后趁李某不备与附近等候的孙某、林某一同驾车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孙某、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

  诈骗手段:犯罪分子多人组成搭档,先由一人询问“神医”或“大师”地址,并让其带路,途中借机渲染“大师”神通。最后“大师”出现,称其或家人将有“灾难”,必须交出财物“消灾”,进而被害人交出财物。

  法官提示:讲科学,不迷信,不要相信所谓的神医,一切都是套路。

  案例二:朱某伙同郑某等人在某处公路附近,由朱某等人驾驶车辆故意缓慢行驶,迫使同方向驾车行驶的被害人史某超车。待史某驾驶车辆超车时,郑某骑自行车故意与史某驾驶的车辆发生剐蹭,并谎称随身携带的电路板和手机被损坏,骗取史某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郑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

  诈骗手段:犯罪分子专门挑选偏僻且双向单车道的道路,一人负责慢速行驶迫使后车事主越线超车,一人负责骑车迎面而来,在与目标车辆擦肩而过时,摔倒在地装作受伤,并拿出事前已摔烂的手机向事主索要钱财,万一事主“不听话”,便召集其他同伙上前帮忙,仗着人多势众,逼迫事主交出钱财。

  法官提示:碰瓷发生时,不法分子一般都会要求私了并开价较高,遇到此种状况时一定要报警解决,以免中了不法分子的圈套。

  案例三:曲某谎称可以托关系为其同学张周某办理北京户口,以需要用钱为名,采取收取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先后多次骗取周某人民币共计数十万元,随后曲某断绝与周某的联系。

  法院认为,被告人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同学信任,虚构事实,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

  诈骗手段:利用事主急于办事的心理,虚构身份或夸大事实从而获取事主信任,进而骗取事主钱财。

  法官提示:所谓的给钱就能办事,其实都是套路。犯罪分子所谓的“捷径”,其实都是骗取钱财的借口。


[供稿单位:门头沟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