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检下发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及市检察院有关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参与防控工作,坚持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双线并进,确保依法及时办理刑事案件,为战“疫”筑牢司法防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全院上下联动,共下“一盘棋”
一是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我院第一时间制定《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方案》,从案件办理方式、文书送达、强制措施衔接及认罪认罚程序等10个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为疫情期间办理刑事案件提供了精细指引。二是加强部门间协作。根据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分工和责任,细化措施、落实到人,全院共同办好每一起案件,如第一、第二检察部专案组成员为切断感染源,集中封闭在院;法警指定专人负责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工作;第三检察部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干警通过开展实地监督配合做好远程提讯文书打印及签字工作,协助打通了刑检提讯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同时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帮助监管场所建章立制;办公室为远程提讯等全力做好技术保障工作。三是畅通信息通报。第一检察部指定专人每周统计各办案组案件办理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第七检察部就涉疫情案件第一时间通知第一检察部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以最快速度对所有案卷材料进行消毒、登记、录入,努力做到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
二、配齐配强专班,拧紧“一根绳”
一是成立涉疫情办案组。组建检察长统筹、主管副检察长主抓、第一检察部主任负责、业务骨干主办的涉疫情案件办案组,通过文件传阅、在线研讨等方式加强对办理涉疫情案件相关文件及案例进行学习,确保在最特殊的时期配强最专业的力量,成功办理本区首例涉疫情案件。二是坚持检察长带头办案。对涉疫情案件及重点案件,检察长逐案听取案件汇报,如在办理市检察院及区纪委重点关注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时,检察长带队到办案一线引导调查取证,对讯问方向、书证调取做出精准部署,并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多次对境外关键证人进行远程询问,获取关键性证据实现案件突破,有效打击犯罪。三是充分发挥“慧数慧检”专业力量。依托我院研发的“慧数慧检”信息化云平台,在疫情期间实现“云办案”,其中利用该平台视频监控板块进行远程提讯,实现了“不接触、不见面、不停案”;利用工作日志板块,自动抓取干警工作日志数据,对疫情期间重点数据如工作开展情况等形成报告,分析各办案组整体工作情况。
三、强化沟通交流,合成“一股力”
一是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充分发挥提前介入职能,在办理一起涉疫情诈骗案时,选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迅速成立提前介入小组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通过阅卷、电话指导等方式引导并督促公安机关快速收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为案件精准侦办明确了思路和方向。二是牵头会商研判。发挥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主导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对我区两起涉疫情案件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经过会商研判,公检法三机关在认定事实、行为定性等方面达成了共识,促进涉疫情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三是坚持请示汇报。对于涉疫情案件,严格执行市检察院关于疫情案件报告要求,在各诉讼节点定期报告,对重大复杂案件涉及定性争议、证据固定等争议、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争取指导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