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医疗废物处置等公共卫生领域的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门头沟检察院坚决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成功办理了督促区域医疗废物规范处置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获评门头沟检察院2020-2021年度“十大精品案件”。
【基本案情】
2019年年底,门头沟检察院在专项调研时发现,区域内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处理周期不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天内转运要求,医疗废物超期积存严重。经调查核实,门头沟区医院等大型医院的废物运输基本可以保障在2天内得到处置,但分散在全区的40余家规模偏小的医疗机构,因运力及运输成本的原因,医疗废物难以及时处置。
在前期调查核实基础上,2019年12月,门头沟检察院通过宣告送达方式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解决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超期积压问题,消除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即刻召开专题会议,调研制定解决措施。2020年3月,相关行政部门及时出台《门头沟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转运处置方案(试行)》并印发全区医疗机构,方案按照“就近集中、转运收集”的原则设立四个区级医疗废物暂存点,推动“小远散”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相对集中处置,并按照相关标准做好转运车辆消毒、工作人员防护等工作,保障医疗废物转运安全。
按照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的要求,我院对本案开展了常态化“回头看”工作,2020年3月、5月,两次赴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座谈,跟进医疗废物处置方案出台和落实情况;2020年9月,实地走访医疗机构,查看医疗废物暂存管理情况;2020年12月,邀请相关人员走进检察院就医废处置情况开展座谈,确保医疗废物转运及时、规范。
【检察履职】
一是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资源促进制度化建设。门头沟山区面积广,“小远散”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积压问题严重影响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本案中,我院围绕区域发展大局,严格落实检察公益诉讼促进公益保护、促进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的“三根本”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检察智慧,在办案中注重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对于困扰小微诊所多年的医疗废物积压难题与相关部门共同发力,成功促进医疗废物处置制度化建设,全面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实现了检察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
二是常态化“回头看”,持续性监督提升办案效果。张军检察长指出,“检察建议绝不是发出去就了事,要紧紧盯住效果,监督落实情况”。本案办理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为全力服务区域疫情防控大局,门头沟检察院对本案开展了4次“回头看”,持续跟进医疗废物处置方案出台和落实情况,突出解决小微诊所医疗废物处置难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发力、攻坚克难,确保全区医疗废物转运及时、规范,消除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三是回应民心民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针对区域中小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普遍超期积存、严重影响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问题,我院秉持检察为民初心,以民生为本,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扎实办好为民实事,有效解决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区域医疗废物处置难、成本高及超期积压等难题,切实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和区域医疗卫生安全。
【办案体会】
李珊珊(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对于门头沟区的部分小微诊所而言,医疗废物处置长期以来预约难、处置难,医疗废物积压存在安全隐患。本案中,门头沟检察院坚持“检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的办案理念,深度参与社会问题治理,持续跟进确保整改到位,以检察建议推进全区“小箱进大箱”方案的实施,从根本上打通了医疗废物转运的末梢循环,惠及了全区数十家中小诊所,推进区域医疗废物积压问题妥善解决。这既是检察公益诉讼职责的题中之义,更是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生动体现。
谢孔学(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助理):规范安全处置医疗废物是事关公共卫生安全的关键一环,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之下,更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关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门头沟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行政机关充分沟通、促进理解、达成共识,共同发力促进区域医疗废物处置形成制度化建设。今后,门头沟检察院将持续发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提高区域综合治理水平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