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校师兄弟因酒桌上的小摩擦而升级为饭后校门口约架,双方人数多达三十余人,造成多人轻微伤。近日,通州法院开庭审理该起聚众斗殴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0月22日20时许,被告人秦某和王某在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八里桥市场附近的巫山烤鱼饭店内吃饭时发生争执后,分别纠集多人在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的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门前互殴;被告人崔某受被告人秦某纠集亦赶到现场,并持铁管参与斗殴;互殴中,双方多人受伤。经鉴定,被告人秦某、王某及斗殴参与人李某、金某、刘某、丁某、杨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2018年10月22日23时许,被告人秦某、王某被民警当场抓获;后被告人秦某在民警的许可下到医院就医,并于次日9时许自行到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永顺派出所接受审查。2018年11月15日13时20分许,被告人崔某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西直门站派出所投案。
庭审上,三名被告人均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的忏悔,不知竟因自己的一时冲动和逞一时之勇而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甚至给自己的前途造成难以磨灭的污点。虽然双方均已取得对方谅解,但仍难逃法律制裁。
12月26日,通州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秦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被告人崔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