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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法院五大措施应对“深山区执行案件”工作

本站发表时间:[2019-08-28]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兰昊

  “深山区执行案件”执行难问题长期存在,成为了制约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瓶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住所地、户籍地位于深山区内,往往会被道路崎岖、邻友包庇、案件人员分布复杂等多种因素影响,该类案件的执行往往会出现找人难,找财难,易引起群众上访,这既影响生效法律文书以及人民法院的权威,也损害了申请执行人利益、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实践中,“深山区执行案件”面临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缺乏有效的调查途径、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缺乏有效的打击手段、对辖区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门头沟法院执行局提出五大措施,应对深山区执行案件: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网络,形成“网络式”执行沟通渠道,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直接、权威的调查了解。在执行过程中,建立与深山区内部直接交流的沟通联络网络,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组织各镇乡基层组织就如何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制定联络人通讯录,明确相关联络人,在执行局与山区内各基层组织间,形成一对一,点对点的沟通交流渠道。对于发现财产线索,能够立即履行的案件,及时控制、及时解决,发现一件、处理一件;对于有年度性“分红”等财产线索,但难以立即履行的,及时冻结、及时备案,汇总记录、统一解决。

  二是加强信用惩戒措施,推进“覆盖式”失信公示平台,对被执行人行为进行广泛、有力的曝光宣传。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加大送达及公示力度。通过线上采取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号、新闻客户端官方号等网络平台曝光的方式,进行“失信被执行人曝光”信息推送,积极发挥“两微一端”作用,以新媒体宣传的方式,加大失信曝光的广度。线下采取向被执行人住所地及户籍地邮寄相关文书,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及户籍地社区、村落公告栏张贴相关文书等形式,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曝光宣传力度,逼迫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

  三是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开创“实践式”普法宣传教育,对辖区社会公众进行立体、综合的法律宣传。对拒不执行或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拘传;对符合罚款、拘留条件的人员,坚决予以罚款和拘留;对个别典型案件,及时借助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加大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有严重问题的典型案件,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坚决执行和兑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以办理“深山区执行案件”为契机,强化基层组织的法制宣传作用,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积极协调基层组织负责人,增加群众对法院强制执行工作的认同感,对法院强制执行工作的信任感。并采取印制分发“法律知识手册”,张贴“法律知识宣传材料”,开展“法官释法讲座”等形式以强制执行工作为宣传点,对深山区村落人民群众进行普法教育,以案释法。通过真实案件的执行过程与法律知识讲解,在案件矛盾发生源头进行治理,塞堵漏洞。以此推动深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完善,营造人人守信,人人知法、守法、护法的社会氛围,提高深山区群众公民守信、守法意识。

  四是集约山区基层调查,促进“高速式”集约调查模式,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高速、有效的财产调查。“深山区执行案件”因其地理环境特点,道路交通不便,地理位置难以确认,这些都导致了该类执行案件找人、找物、调查难。案件办理过程中,往往因为地理环境的错综复杂导致办理过程的较多时间在于进行基层调查,这就导致该类案件需要进行集中、统一的规划办理。通过充分利用“1+N+X”信息化执行团队工作模式,建立常态化案件处置机制,将各团队深山区案件进行集中到指挥中心,集中统一处置,化多条线为一条线,过去需要投入较多人力物力时间的调查、财产查控,变成了一站式集约处置,做到整体工作“一盘棋”。以此节约人力成本,减少时间成本,分化出更多的司法资源,进一步促进执行工作的稳步开展、持续推进。

  五是结合传统查控手段,演变“全面型”线上线下查控,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充分、全面的调查控制。对于大部分的执行案件来说,查找财产往往是第一步。近年来,为提高执行效率,人民法院积极与相关单位协作,尽可能将所有的财产形式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覆盖,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一网打尽”。随着网络查控财产类别的不断拓展,存款、债券、股票、基金、房产、车辆等财产线索不断加入了网络统查中,银行信息查询也变得越发精准。实现联网查询的银行越来越多,纳入“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查询事项越来越具体,财产覆盖面越来越广。但是,“深山区执行案件”因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往往有林权、集体分红等未能实现网络统查、也难以实现网络统查的财产线索。通过结合传统查控手段,将线下的财产调查纳入执行工作的重要一环,逐渐演变成“全面型”的线上线下查控,以此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充分、全面的调查控制,助力于解决执行案件。


[供稿单位:门头沟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