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刑庭严格按照市高院、院党组部署,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通过优化线上审理、强化程序保障、深化防控举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确保刑事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一是优化线上法庭运用,畅通流转线,案件办理不停。依托“北京云法庭”庭审系统,充分协调公诉机关、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三方,构建庭前-审判-送达快速通道,最大限度减少办案人员接触。提前与公诉机关沟通,掌握疫情期间收案数量,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案件悬而不立情况出现。积极协助参与庭审各方搭建“云法庭”平台,提前模拟庭审,确保线上提讯、法律帮助、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区分被告人羁押情形,对在押被告人通过看守所送达起诉书、判决、执行文书,对取保候审被告人通过司法专邮送达相关文书,确保送达不迟延。
二是强化案件程序保障,织密保护网,被告权利不减。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值班律师或辩护人。保障辩护人各项权利,通过邮寄、传真方式接收委托手续,统一提供电子卷宗进行阅卷。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加大认罪认罚案件审查力度,着重审查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确保疫情期间案件质量不降低。依法为符合条件的3名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避免超期羁押情形出现,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
三是深化疫情防控举措,压紧安全阀,普法宣传不误。建立庭室执勤值班表,实行轮替上班制度,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执勤与审判工作。内勤每日统计庭室干警健康情况,及时在工作群发布疫情安全提示、传达各项通知,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针对新公布法规案例,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普法信息,引导群众认识疫情、防控疫情,营造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