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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北京市公安局统一规范辩护人和代理人提交案件材料接收工作

本站发表时间:[2020-11-30]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作者:

  为依法保障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合法权益和律师执业权利,北京市公安局进一步规范接收及办理辩护人和代理人提交案件有关材料的工作流程,并先期在朝阳、海淀、石景山三个公安分局进行了试点运行。在此基础上,自2020年12月1日起,市公安局将在全市各公安分局统一推行规范辩护人和代理人提交案件材料接收工作。为加强对接收及办理工作的管理,各公安分局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

  北京市公安局细化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充分运用执法信息化手段,严格辩护人及代理人提交案件材料的接收、办理及答复工作,不断提升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智能化、人性化水平,努力让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效更多惠及于民。希望辩护人及代理人与公安机关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共同遵守各项规定,让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高效便捷。

  附件:

  1. 接收辩护人和代理人提交案件材料工作流程

  2. 全市各公安分局法制接待室地址、法制部门监督电话和办案单位案管组办公电话


[供稿单位:北京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