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北京市检察机关业务绩效考评工作的实施办法,全面了解各项业务绩效指标体系,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4月19日上午,四分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就《北京市检察机关业务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学习。会议由四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小芹主持,四分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检察官参加。
会上,四分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邵丽花介绍了《北京市检察机关业务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及相关考核指标的具体要求,并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四分院业务绩效考评工作从检察管理监督的角度提出了建议。各位检委会委员、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列席检察官结合部门业务的工作特点就考评办法中涉及到的具体问题进行充分讨论。
朱小芹检察长强调,前不久召开的第十一次检察工作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切实提高推进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自觉性,全面把握构建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深层考虑,深刻把握提高体系运行质效与推进检察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联系。检察机关业务考评工作是落实朱雅频检察长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要充分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共同推进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并就四分院业务绩效考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以检察机关业务绩效考评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切入点和催化剂
充分认识检察机关业务绩效考评在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优化四大检察结构比、不断提升依职权主动监督的能力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要统一思想,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目标任务。按照市院党组在十一检会上明确提出的“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将业务绩效考核作为统筹推进的承接机制和具体制度安排进行理解。
要对标对表,以上级院对检察业务考评工作作为标尺改进提升。准确把握高检院、市院对检察业务绩效考评的总体思路和标准,在理解的基础上领会实质内容,补短版、强弱项、调结构,促进提升整体办案质效。
要更新理念,以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更高标准要求自身。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原则上,注重体现和运用检察业务大数据分析的理念和方法,学会“让数据说话”。
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合力,以检察机关业务绩效考评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指挥棒和风向标
考评办法重在贯彻落实,要不遗余力地将执行好作为根本目标和遵循。
要提升能力,学懂学深学透。各部门要专门组织就业务考评办法和各项指标体系进行深入学习,并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加强学习,每一名检察官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方法,以考核作为鞭策和提升工作质效的指挥棒。
要压实责任,成立工作专班。由案件管理部门牵头成立绩效考核专班,各业务部门骨干参与,将各项考评数据进一步分解、细化,要求责任到部门、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要立足本院,形成工作合力。考评办法中明确四分院与本院同期数据相比较的基本原则,充分体现了市院根据四分院自身特点和业务管辖进行了科学、合理的目标划定。要立足四分院三项核心职能充分履行,在“办精品案,办特色案,走精兵路”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以业务绩效考评为指引找准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的着力点和发力点
要完善常态化数据分析机制,加强沟通协作。严格落实高检院、市院关于业务分析研判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业务数据统计季度、半年、年度分析和检委会讨论的工作机制,在部门月例会、季度会上作动态的分析和评价,以帮助各业务部门找准差距、有效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在业务考评动态实施的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业务部门加强与上级院条线的沟通,案件管理部门及时反馈业务部门的需求,建立问题台账,加强对数据的定期核查。
要结合分院三项核心职能,找准发力点。以考核体系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进一步调整四大检察的结构,优化检察官的人员配置,使业务数据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真正成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助推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