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将选任四千余名人民陪审员
11月29日下午,市司法局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办召开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大会,部署开展我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市司法局党委书记苗林,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刘毅,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总队长华列兵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办副主任王玲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燕主持。
会上,马燕、刘毅、华列兵分别就司法行政、法院、公安系统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行了部署。
苗林同志就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责任感
★ 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是保障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有效途径。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 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是实现人民陪审功能的基础环节。人民陪审员制度价值、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需要一支素质高、代表广、群众基础扎实的人民陪审员队伍。选任是基础,是前提。
★ 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力量。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是法治精神、法治观念向社会渗透的重要渠道。
把握关键,扎实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 准确把握选任条件。要准确把握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基本条件,注意吸收普通群众,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结构比例。
★ 认真落实随机抽选。各区要认真落实“随机”,确保“抽选”不变形不走样,除随机抽选外,人民陪审员还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产生。
★ 严格开展资格审查。开展资格审查是选任工作中最关键的一环,也是任务量最重的一环,决定着选任工作质效。
★ 配合完成任命宣誓。人民陪审员是国家权力机关经法定程序任命,同法官一起行使审判职权的人员,应依法进行就职宣誓。
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 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位”责任,亲自抓好选任工作部署落实,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 完善制度机制。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全信息通报、共享与反馈制度,联合审查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人民陪审员保障制度。
★ 做好培训和管理。人民陪审员职责定位等同于法官,引导人民陪审员发挥“民间智慧”,促进案结事了,维护司法形象,确保司法公正。
★ 广泛宣传动员。要加强动员引导,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新闻通气会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凝聚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共识。
市司法局、市高级法院、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各区人民法院分管领导,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以及区司法局、各法院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