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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及时雨”——密云法院开展特色农业法治普法课

本站发表时间:[2023-10-1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近日,密云法院赴密云区大城子镇讲授了一堂特色农业法治课。大城子镇党委书记单维良和党政班子成员,镇、村干部及辖区企业代表到会聆听,现场气氛热烈。
  农包合同几多愁?前世今生讲到底
  密云区地处远郊,农村众多,涉农包合同的纠纷案件自然也多。农包合同纠纷作为特殊的商事案件类型,具有合同签订时间早、历时久、多涉集体或群体、案情复杂、不易调解等特点。许多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合同主体不懂法、不会用法,所以怎样在有限的时间内把农包合同尽可能讲清楚,成了授课团队面临的首要问题。
  “承包期内我要是不想承包了,我应该怎么办?”“我还想承包,但我实在没时间经营……”“这地交回去了,还能再要不?”一系列生动直观的小标题,从土地发包的程序、承包方案的制定与承包合同的签署、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承包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和违约等七个方面详细梳理了“一份农包合同的一生”。授课人借助大量生动的案例,对司法审判实践中的高频法律风险点作出提示,便于群众理解,更拉近了“高居厅堂”的法律法规和群众之间的距离。
  针对辖区企业关心的问题,授课人特别提到,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在承包期内的稳定性,也保护合法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并对流转合同的签订、流转中的注意事项、怎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地解读。
  “成立”不等于“盈利”:合作社的得与失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特别法人,对农村来说相对还算“新生事物”。授课团队由“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讲起,从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集体经济合作社、公司的不同之处总结其性质与特点,并对比公司制度,着重讲解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产的构成、权力机构的运行、责任的承担、成员的退出与合作社依法清退等问题,解开了大家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少疑问。
  参会企业更多关注到的是成员大会的表决机制。辖区不少企业加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甚至成为了合作社出资最多的成员。但出资多并不一定等于表决权大,法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人一票”、限制附加表决权的规定,提示参会企业在做出决策时要注意程序合法。
  “加入合作社,肩上责任不轻啊。我们不光得好好经营、想办法增收,经营不下去了还得及时退出市场。”参会企业代表感叹道。
  有问必答上门普法,优化营商步履不停
  “刚才提到了法律规定的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解决方式。在这里我们为大家再提供一种新的方式:12368诉服热线。如果大家有像今天这样普法宣传的需要,或者是纠纷调解的需要,都可以拨打这个热线,我们会及时为大家解决问题。”法治课结束后,授课团队为大家发放诉源治理宣传册,介绍了12368热线的功能和使用方式。
  单维良表示,区法院精心准备的法治课视角全面、内容详实、生动实用,为大城子镇提供了一场法治“及时雨”,也给辖区企业带来不少新收获。
  事实上,这并不是密云法院第一次开展这样的普法宣传。近年来,作为“为辖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密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组织了多次座谈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及时回应辖区企业、乡镇、农村的需要,深化诉源治理合作,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现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已经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每个法院人在案件审判和日常工作中时刻关注的大事。每当有法官要下乡,他们的卷包里总会备上一沓浅蓝色的宣传册:“得记着给大家宣传宣传。群众都懂法才有好的营商环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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