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公司账号被冻结了,但是我们现在经营急需用钱,这个案件我们能不能马上调解,立即解封呢?”5月20日一早,正在办公室写判决的北京市密云人民法院王宁法官接到了一通急切的电话。
电话中的被告B公司是某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因为工程款未能及时给付原告A公司,A公司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经过法官审核之后,将B公司两个银行账户内三百多万的存款冻结。
面对B公司的紧急申请,王宁法官的大脑开始“飞速运转”:被告现在要调解,原告能不能马上到庭?涉及到三个案件,总标的额超三百多万元,能不能短时间内谈妥?即使调解成功,制作调解笔录和解封裁定书也需要时间。最关键的是,尽管网络解冻是最快的方法,但必须在下午就将材料递交到执行局,否则付款和解冻之间就会存在时间差,原告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但无论如何,被告提出了调解申请就代表这个案件存在转机,必须马上就办!
王宁法官立即组织调解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进行调解、解保等各项工作,团队成员分头行动、紧密配合。原告到庭后,根据双方初步的调解方案,调解员李冬苓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签署了调解协议,原告表示只要被告将案款打到账户就立刻申请解封。
“法官,我们公司全部的钱都在被封的两个账户里面,能不能先给我们解封然后再付款?”调解协议即将签字的时候被告突然提出了一个请求。
“那不行!万一我们申请解封你们把钱转移了怎么办?我们不同意。”原告听到后立刻提出了反对意见。
“我们不可能言而无信,你不解封我怎么给你钱呢?”
眼看着调解要陷入僵局,王宁法官提出,“明天你们双方都到银行,我这边和执行局联系解封,解封结束你就把钱打给原告,我们来监督。”法官的这个提议让双方平息了怒火,调解顺利继续。
最终按照约定,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B公司在账户解封后第一时间将案款三百余万元打进了原告A公司的账户内,两家公司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一直以来,密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始终以诉前调解为抓手,依托“诉前调解+即时履行”工作模式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本案也是密云法院速裁+速执一体化解纷,高效办理案件的一个缩影,通过建立诉讼部门和执行部门的联动,打造诉前调解与诉前保全绿色通道,积极督促当事人主动应诉、主动调处,进一步体现“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