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中央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要求,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地方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决议,以及人民群众关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呼声等,都迫切要求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也为制定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因此,今年我带着三个提案参加全国两会。我提出的第一个提案是《关于制定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法的提案》。
到今年6月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为期二年的试点工作即将结束,试点期间办理的一批公益诉讼案件深得民心。但实践中对公益诉讼仍存在认识不统一、立法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公益诉讼制度和工作的深化发展,为此,我提出的第二个提案是《关于进一步推进形成共识,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
此外,刑事和解制度实施以来,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问题也不少,我的第三个提案是《关于进一步完善刑事和解制度的建议》,强调引入社会力量、多管齐下,全面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制定标准,力求公平,探索多元化和解方式;规范程序,健全制度设计,增强和解效力;建立联动、长效机制,提升和解效率;完善监督制度,保证当事人和解程序运行在法律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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