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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浅山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本站发表时间:[2018-02-02]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作者: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今年春节期间,门头沟区也将对军庄镇、潭柘寺、永定镇、龙泉镇等浅山地区实施“禁放令”,以保护本区山林植被,降低山林火灾的发生概率,防止大气污染,控制PM2.5。

门头沟区地处京西,是北京唯一的纯山区,山区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98.5%,山林覆盖率非常高,是连接京、冀两地的生态屏障。在本市新的“禁限放令”出台前,门头沟区都属“可燃放”区域。“每年春节期间,都是我们最忙的时候,特别是这两年,很多城里人都到浅山地区的农家乐过春节,放鞭炮。放炮一多,发生山火的风险就变大了,空气指数也会下降,污染愈加严重,因此,春节期间,我们都是24小时轮班倒,谨防山火发生。”门头沟区相关负责人说。

为此,门头沟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明确将本区军庄镇、龙泉镇、永定镇、潭柘寺镇等浅山地区划定为“禁放区域”。与此同时,靠近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的城子办事处、东辛房办事处、大峪办事处等区域也被明确列为“禁放区域”。目前,门头沟区各镇街均已按照“网格化管理”的原则,将禁放区域明确到各主责部门,并组织了专门队伍负责辖区内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春节期间巡防力量,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人员,区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悉,制定的《通告》中,划定禁放区域,除了为保护山林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外,也是为了进一步巩固、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成果。在空气重污染预警一级(红色)或二级(橙色)期间,门头沟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在本区行政区域内除划定为禁放区域外,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涉及的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及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安全管理责任,设置明显的禁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明确具体人员进行看护,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

2017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开展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百日行动,区域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2.7%,降幅比例比较大。因此,2018年将进一步严格了禁放要求,希望能使区域大气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力求使生态涵养区的功能定位进一步落到实处。


[供稿单位:门头沟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