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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保障金问题

本站发表时间:[2018-05-14] 来源: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作者:

问题内容:本年度残疾人保障金征期已改为11.1-12.15,我想问一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是按原征期8.1-9.15在网上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情况,还是也等到11月再开始申报等待审核。

回复:您好!按照规定,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申报时间为2017年8月1日至9月15日。2017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期由“8月1日至9月30日”调整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详见市残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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