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孩子今年已经35岁了,脑瘫,是1级智残,没有语言和肢体能力。身为一个成年残疾人,残疾证上没有写监护人,公证处、法院不予认证,居委会也不管,但在现实生活中她没有监护人,很多事情都是办不了。比如,她受到伤害时的维权问题;在银行开户存取钱的问题等,甚至连政府国家给予的福利,没有监护人都无法办理,这件事关系到党和国家对残疾人政策的落地,怎样体现?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认真研究,切实帮助解决一下。
回复:您好!您的问题建议参看10月1日开始生效的《民法总则》(网址:http://www.chinacourt.org/law/detail/2017/03/id/149272.shtml),或向法律工作者具体咨询。另外,按照规定和新的《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及残疾人证样式,残疾人证不注明监护人。
热点解读
更多直击一线
5月13日,北京朝阳法院向未成年被告人小丽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