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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柴犬二登司法拍卖平台 活体动物拍卖彰显司法人性化责任担当

本站发表时间:[2021-11-25]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

作为为数不多的宠物犬司法拍卖标的物,如果不是因为两度登上司法拍卖平台成为一只“网红”犬,可能不会有那么多人知道“登登”的坎坷身世。

因为原主人两度失联,“登登”已经在寄养机构生活了7年。这一次,通过“卖身抵债”的方式,“登登”最终以16万余元的价格成交,还清了原主人拖欠的寄养费用,也为自己找到了新的主人。

宠物犬为主“抵债”

今年10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一条拍卖公告,将一只雄性成年柴犬“登登”作为标的物挂上阿里司法拍卖网站。这是“登登”第二次登上司法拍卖平台。

3年前,4岁的“登登”就曾因登上司法拍卖平台,成为当时北京法院首次拍卖的涉案宠物犬而备受关注。当年的拍卖页面显示,有2662人报名参加拍卖,33万余人围观。

现在,“登登”已经从一只4岁的青年犬变成中年犬,体重也从10公斤增加至14公斤。被原主人肖某送到北京宠乐会宠物学校寄养的它,因为肖某的失联,已经在这里生活了7年。

“登登”的拍卖,源于寄养机构北京宠乐会宠物学校与肖某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

2014年10月,肖某将不满1岁的“登登”送到北京宠乐会宠物学校寄养,并在两个月后为“登登”办理了包年寄养服务。2015年12月寄养期满后,肖某失联,既没有将“登登”接走,也未再给“登登”续交寄养费。

被拖欠近两年的寄养费后,2017年3月,北京宠乐会宠物学校将肖某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肖某接走“登登”,并支付6万余元的寄养费。

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一直无法联系到肖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此案。2017年9月,法院支持北京宠乐会宠物学校的诉请,判决肖某接走“登登”,并按照每日60元的标准支付欠付的宠物寄养费及狗粮费。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由于肖某长期失联,加上寄养机构的损失每天都在增加,为了防止损失扩大,同时也为“登登”找到一个新的归宿,2018年10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决定拍卖“登登”,拍卖价款用于支付肖某拖欠的寄养费。

不过,“登登”的第一次拍卖因肖某的出现而中止。据了解,当时身在国外的肖某得知“登登”要被拍卖的消息后,主动联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清偿了全部欠款,承诺将在两个月内回国接“登登”回家。因为当时拖欠的费用已经结清,寄养机构和肖某就“登登”后续寄养达成协议,经寄养机构申请,法院决定暂缓对“登登”的司法拍卖。

不过,肖某并未履行承诺接走“登登”,交了一段时间寄养费用后,再度失联。今年9月,北京宠乐会宠物学校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重新执行此案,法院立案后决定重启拍卖程序。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张伟介绍,此次肖某拖欠的寄养费用为4.8万余元。肖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不对“登登”的所有权进行处置,将导致判决无法执行,也会导致寄养机构的损失持续扩大。另外,除非通过司法拍卖程序,除被执行人外的任何人都不能擅自决定“登登”的归属。由于案件执行过程中肖某没能接走“登登”或对“登登”的处置作出任何表示,拍卖“登登”也是为它找寻一个相对安稳的家。

这也是时隔3年后“登登”再度登上司法拍卖网站的原因。

500元起拍,16万元成交

与3年前相同,“登登”的起拍价仍是500元,公众对“登登”的关注热度未减,司法拍卖平台数据显示,此次共有480人报名参与,16万余人围观。

另一项数据也显示出“登登”的高人气。据了解,本次拍卖11月3日上午10点开始,原定于11月4日上午10点结束,不过,由于在最后竞拍阶段不断有人加价,在经历267次延时后,4日下午14时42分才结束拍卖。网络拍卖用户舒某以160010元的价格胜出,拍得“登登”的所有权。

张伟介绍,根据法律规定,“登登”的拍卖价款属于原主人肖某,扣除相应的执行款及执行费用后,剩余款项将发还肖某。

“没有预料会有这么多人参加,也没有想到会拍卖这么高的价格。”北京宠乐会宠物学校负责人汪爱琼介绍,“我们并不在意‘登登’最终拍卖价格,抚养‘登登’7年多了,只要‘登登’能幸福就行,我们的愿望是拍到它的人能够真心爱它,能一直对它负责任。”

“‘登登’算是比较幸运的,如果不是因为这次拍卖走红,不会受到这么多的关注。”汪爱琼说,该寄养机构目前有多只和“登登”一样因主人失联或被弃养走上诉讼途径的宠物犬,不过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并进行司法拍卖的宠物犬,“登登”是第一个。

据了解,“登登”的新主人舒某已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号。为保证“登登”的健康和安全,“登登”的交接采取现场交付方式,11月18日上午,舒某在北京宠乐会宠物学校办理了“登登”的移交手续。

随着“登登”的顺利移交,这场持续了4年的服务合同纠纷画上句号。

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认为,此次网络司法拍卖解决了宠物犬寄养人和代养人之间的法律纠葛,司法拍卖所获得的拍卖款也能了结寄养人与代养人之间因寄养宠物犬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彻底解决长期悬而未决的法律纠纷,也使宠物犬获得新的生活,显示出社会的大爱之心。

“本案的意义在于强调了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不可逃避性。”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吴俊认为,宠物犬虽然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但属于债务人的责任财产,是可供执行的财物。将宠物犬等活体动物纳入司法拍卖的标的物范围,是对现行法律的执行。

张伟说,宠物在给主人精神上的安慰和陪伴的同时,主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希望‘登登’的拍卖给其他宠物主人以警示,在宠物寄养或委托他人保管时应在合同中增加相应的条款,因为当客观原因不能取回宠物时,提前设置好宠物的处置权,如指定其他管理人或交由寄养机构处理,避免给其他人带来损失和困扰。”

活物司法拍卖的“注意事项”

实际上,“登登”并不是近年来首次被司法拍卖平台拍卖的宠物犬。2019年7月,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就成功拍卖过一只金毛宠物犬和一只拉布拉多宠物犬。

这两只宠物犬属于同一主人赵某。2019年1月,由于拖欠宠物店寄养费、狗粮费、保健品费用近10万元,宠物店将赵某诉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服务合同并支付拖欠的费用。2019年2月,法院判决支持了宠物店的诉请。执行过程中,由于赵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其名下的两只宠物犬被依法拍卖。

不过,此次拍卖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远远低于“登登”的司法拍卖,两只宠物犬分别以1120元和840元的起拍价格成交,均低于两只宠物犬的评估价格。

除宠物外,近年来,网络司法拍卖中不乏活体动物的身影。以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为例,大鲵、牛、马、鳄鱼、梅花鹿等活体动物成为各地法院司法拍卖中的“主角”,被当作标的物挂上司法拍卖网站,有些已经被成功拍卖。

与其他标的物的司法拍卖不同,活体动物在司法拍卖过程中有诸多“注意事项”。

汤维建说,将活体动物纳入司法拍卖应考虑该动物的来源是否具有合法性及动物的主人是否已经处置了该动物,或其行为是否已经构成“弃养”,如果是来源不明或来源不合法的活体动物,不宜纳入司法拍卖程序。

“在司法拍卖过程中,应较为人道地确保活体动物可以健康生活,也应注意对拍卖者加以资格限制,防止弃养行为或者虐待动物行为的出现。”汤维建说。

吴俊也认为,活体动物不同于不具有生命属性的动产,活体动物存在遭遇健康乃至生命危险的可能,会严重折损活体动物的经济价值,因此活体动物被扣押后的看管、饲养是执行程序中应注意的重要问题。在活体动物的拍卖中,如果是宠物的话,可以考虑由主人继续看管和饲养。如果是其他活体动物,则需要考虑由专业的第三方进行照护。

据了解,活体动物在拍卖过程中一般会遇到估价难题。吴俊认为,解决估价难题可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评估价值,用于确定司法拍卖的基准价,也可由专业的价值认定机构进行价值认定。

记者注意到,此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拍卖的两只宠物犬就有专业机构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起拍价格也是依据评估价格确定。

关于财产处置参考价的设置,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8月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与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可以采取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等方式。张伟介绍,因本案处置标的性质特别,且本身价值较小,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为方便快捷且节省当事人成本,法院采取定向询价的方式,征询了相关宠物机构,根据犬只品种、年龄、身体状况,作出起拍价格。

汤维建说,执行程序中估价的难点在于如何通过估价反映标的物的实质价格。通常商品的价格会随其价值在市场中上下波动,若要准确地对商品进行估价,则应将之纳入市场之下,参考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另外,汤维建认为,评估鉴定机构应当建立起专业的针对活体标的物的评估体系、评估方法以及评估标准,解决活体动物的估价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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