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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卖出5万只!揭秘假冒“全聚德”烤鸭产销全链条

本站发表时间:[2021-03-12]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

  前门大栅栏附近的几间小店,卖出的“全聚德”烤鸭竟然是假货?全聚德公司的一次报案,让一个在京制售假冒“全聚德”烤鸭的链条被牵出。“上游提供假冒包材——中游小作坊加工制作——下游向导游销售——末端经由导游向游客出售”,该产销链条持续时间两余年,实际销售的假冒全聚德烤鸭数量高达5万多只,涉案金额达到上百万元人民币。2019年12月20日,丰台检察院对谭某平等8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该8人最终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白皮鸭”如何身价倍增

  “白皮鸭”,是指没有任何标志、仅带有塑封包装的烤鸭,成本约20元人民币左右。这些从网上购入的烤鸭,经由谭氏父子之手,在丰台城中村的小作坊里摇身一变,成为了售价上百元的“全聚德”烤鸭。

  封装假烤鸭的步骤十分简单,搓开假包装袋,父子俩将塑封烤鸭装入事先购买的假“全聚德”包装袋中,再用封口机进行封装,盖上生产日期戳,一只假烤鸭便制作完毕。酱料、卷饼基本也是从网上购买,再在小作坊里进行分装。有时,他们也会自行调配烤鸭酱料。

  一般来说,谭氏父子不会大量备货,往往是接到订单后,才着手开始对“白皮”烤鸭进行封装。出生于2001年的儿子谭某海刚刚成年,就在父亲谭某平的指使下参与加工制作,并驾车对外运送。检察机关最终认定谭某平销售的假烤鸭数额为159万余元,认定儿子谭某海参与销售的数额为71万余元。

  导游群里招揽生意

  据丰台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亮介绍,在谭氏父子和导游之间,有一位名叫刘某文的“中间商”。刘某文是谭氏父子的亲戚,他以30多元每只的价格从谭氏父子手里批发烤鸭,再以40-45元不等的价格将烤鸭卖给导游。在鸟巢、八达岭、颐和园等热门景区门口,都是刘某文的送货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将假烤鸭交付给带团的导游,导游再把烤鸭交给预订烤鸭的游客,或是直接邮寄到外地游客的家中。不过,游客购买的假烤鸭的价格却和正品相差无几,在110-128元之间。由于这些假烤鸭的外包装和正品外观基本一致,普通消费者难以分辨真伪。

  “我这有便宜的全聚德烤鸭,你要不要?”刘某文招揽生意的方式也很直接,他在网上加入到不同的导游群内,添加导游为好友,再挨个询问要不要“便宜烤鸭”。有些导游会直接拒绝刘某文,但也有人感兴趣,继续询问:“有多便宜?”如果对方感兴趣,刘某文就会与之建立起长期合作关系。

  久而久之,刘某文的“名气”大了起来,在导游群里,有人给刘某文起了个“鸭王”的绰号。因为有刘某文这样的中间商,谭氏父子基本不对外零售,也能有销路。

  和谭氏父子操持相同“营生”的,还有闵某国、孙某秀夫妇、高某平、王某和等人。光在闵氏夫妇的位于大兴的暂住地,公安机关就查到了120盒全聚德年货全鸭礼盒、280只半成品烤鸭、16000袋全聚德烤鸭酱袋、2750个全聚德包装袋、封口机、扫码机等物品。

  有些制假者没有像刘某文这样的中间商带来稳定销路,有时还会四处兜售。“要不要便宜的全聚德烤鸭?”制假者走街串巷,自行寻找主顾,前门大栅栏附近的小店,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找到的销售渠道。记者从检方了解到,制假者一般以每只40多元的价格将假烤鸭卖给小商家,净赚20多元,利润率在80%至100%之间。

  办案人员是如何将这些烤鸭造假者联系在一起的?原来,他们都从同一个假冒包装材料供应商林某化(另案处理)处采购包材。假烤鸭的外包装,都来源于林某化和为其打工的张某来。受林某化指使,张某来在位于丰台区海慧寺的一处平房里储藏假烤鸭的包材。2019年8月,警方收网时,在此处查获大量标有“全聚德”商标的烤鸭手提袋、专用酱袋、包装袋等包装材料。经核算,包材共有23万余件。据刘亮检察官介绍,库房的大部分包材,都是已经被预订的。得到老板的指令后,张某来负责向林氏父子等人收钱、送货。据公安和检察机关调查核算,张某来运送的包装材料也有28万余件。

  梳理600多万条聊天记录

  事关食品安全,接案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商请丰台检察院介入侦查。考虑到该案系全链条犯罪,且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类犯罪具有典型性、影响性,丰台检察院立即成立专案组,由第二检察部主任刘亮担任组长。公安和检察机关顺藤摸瓜,基本掌握整个犯罪团伙的上下链条关系,找到位于丰台、大兴、房山的多个黑作坊,并在2019年8月7日收网,将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前期,我们花费数天时间,梳理了600多万条聊天记录,从中找到数千条与犯罪相关的聊天记录。”据刘亮介绍,为了梳理犯罪金额,准确指控犯罪,办案工作人员按照造假者的实际售价、销售数量,准确统计出了每个人的犯罪金额。

  精确的犯罪数额统计,让被告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不得不认罪。本次打击的产销假冒“全聚德”烤鸭团伙,几乎都是同县老乡,起初被询问时,还相互包庇。被告人高某平面对办案人员,坚决否认自己生产假烤鸭,只承认自己销售了五六万元的假烤鸭。但面对专案组逐笔统计的其销售烤鸭的数量和金额,高某平彻底认罪认罚。

  为精准指控犯罪,2019年12月20日,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张某来提起公诉,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谭某平等6人提起公诉,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刘某文提起公诉。在审查起诉阶段,7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认罪认罚,唯一一名没有认罪认罚的嫌疑人闵某国,在开庭时,面对检察机关出示的确凿证据,也最终选择了认罪认罚。“我错了,我认罪认罚,我现在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希望检察机关对我提出较轻的量刑建议,不知道是否还来得及,请法庭给我一次机会,请检察院给我一次机会。”在法庭上,闵某国终于低头认罪。

  假冒烤鸭并没有造成人身伤害的结果,但是本案7名被告人还是受到了严厉的惩处。2020年10月30日,丰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某来犯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6万元;被告人谭某平等6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至60万元;被告人刘某文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8名被告人均没有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我们认为,这个案子虽然是一个知识产权犯罪,?但是它同时又是一个食品安全犯罪。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假烤鸭的生产过程明显是有隐患的;此外,他们的行为扰乱了首都旅游业,破坏了老字号在外地游客心目中的品牌形象。所以我们建议对其从严处罚。”刘亮检察官说。

  涉案导游已被行政处罚

  据了解,本案中,肖某某、李某某等数十名持证导游被查实曾向游客兜售烤鸭。在公安和检察机关询问涉案导游的过程中,很多导游表示并不知道自己卖的烤鸭是假的。也有人辩称,说自己曾打开包装袋看过,觉得烤鸭外观没有什么问题,也吃不坏。“虽然这些导游涉案金额较小,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也对他们取证多次,并对其进行了警告。据我们了解,这个犯罪团伙被抓获,对导游们起到了相当大的警示作用。”刘亮介绍。

  同时,部分旅行社不仅未对导游规范执业行为予以管理,甚至还默许导游兜售假冒产品,并与导游约定按照比例抽成。“在对导游、旅行社进行调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旅行社对导游的售假行为不仅知情,甚至还要从中抽成。”刘亮说。

  为此,丰台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建议追究涉案导游及旅行社行政责任、严格旅行从业人员行业准入标准、加强对旅行社宣传指导和执法监督、提升市场综合治理效能、探索监管职能延伸拓展等建议。目前,涉案旅行社和导游已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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