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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双十一严禁先提价后打折 刷单炒信虚假评价

本站发表时间:[2021-11-10]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蔺丽爽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双十一严禁先提价后打折 严禁刷单炒信虚假评价
  市场监管总局今日(11月6日)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实维护“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防止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发生。严格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工作提示》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内容: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促销期间,要把好平台准入关,落实审查核验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
  二是严格规范促销行为。要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
  三是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提升广告审核水平,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广告,有效拦截虚假违法广告。
  四是严格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通过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开展促销。防止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发生。
  五是严格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格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经营者及时采取禁限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六是严格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开展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做好违法违禁商品清查,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规产品链接。
  七是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八是强化政企沟通协作。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平台内经营者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共同引导平台内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指导,通过线下约谈、线上指导和宣传教育等方式,督促指导平台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测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双十一”期间,广大消费者应当理性消费,同时提高维权意识,遇到侵权行为应当及时向平台企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