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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诉源治理,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

本站发表时间:[2023-05-25] 来源: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作者:
  “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
  ——习近平
  诉源治理是以人民群众诉讼权利保障为脉络,有机整合各类预防性法律制度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从纠纷源头开始实质化解未发及已发诉讼,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神经末梢的关键一步,是彰显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的生动体现。
  北京一中院将保护未成年人的诉源治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围绕“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统筹整合各方力量,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思路、新模式,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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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们爱听法官的”
  普法,是法院的责任、也是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最有效的司法触角。
  “现在的孩子比之前见得多,识得广,接触到社会也比之前更复杂化、多元化,这里面就蕴藏着一些法律风险,特别需要专业的法治教育来进行引导,希望法官能来给孩子们讲讲课,孩子们爱听法官的。”首师大附中王校长说道。
  2017年,一中院建立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法治教育基地。经过五年多的努力,法治教育基地学校数量稳步增加,如今已经形成了一院五校联动、“点—线—面”协同发展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带。一中院为所有基地成员学校打造“一校一模式”普法教育实施方案,个性定制、精准施策,开展“订单式”宣传教育,根据各校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特点、法治兴趣需求、校园治理特色,为基地学校量身定制菜单式、情景式、滴灌式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犯罪预防和自身合法权益维护,让小矛盾化解在学校,小纠纷止步于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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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兵作战”
  不如“齐抓共管”
  涉未成年人案件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或陷入违法犯罪,往往会同时暴露出民事领域、行政监管领域以及公益保护领域的综合性问题,也常常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等各种环境息息相关。因此,单打独斗绝非良策,以点带面,全域协同,构筑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同心环”显得尤为重要。
  一中院始终注重推进诉源治理、综合治理,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推动形成“多方参与 协同共育”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主动融入“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一方面,充分发挥“司法探索走在前”能动作用,密切与司法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预防、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尝试探索对不满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司法处置机制,从特殊预防、诉源治理角度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不断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深化与社会中未成年人保护力量的协作,联动教委、团委、妇联、社区、青少年法援中心等单位组织或团体,配合协作,形成共育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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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胜于治”
  “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促进并推动源头治理和标本兼治是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工作的根本所在。大量未成年人案件背后,暴露出家庭、学校、社会保护中的缺失和监管治理体系中的缺位。通过办理个案,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做细做实,解决案件背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是未成年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中院坚持把标本兼治贯穿审判全过程,及时发现未成年人保护的漏洞盲区和薄弱环节,针对企业雇佣童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受侵害等问题,先后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5份,12家单位、部门针对问题进行整改。为积极回应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切,强化司法担当,一中院及时梳理案件审理中集中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性侵未成年人、抚养探望类型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案件特点并进行法律风险提示,有效堵塞了社会管理漏洞,促进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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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孩子的一切
  为了一切的孩子
  “我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狱,为社会做贡献。”这是摘自未成年犯小方(化名)在狱中给法官所写信中的一句话。
  不放弃每一个孩子,是一中院未审庭未曾改变的初心和始终不变的坚持。
  多年来,一中院未审庭探索建立“三式五类工作法”,围绕回访对象特点和需求,融合“集体回访、个别回访、点对点回访”三种模式开展差别化帮教。对在押未成年犯实行“集体回访为主,个别回访为辅”,在五四青年节、宪法日、母亲节、春节前夕等节点,组织集中教育、分组座谈、给法官的一封信等集体活动;对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实行“个别回访为主,集体回访为辅”,持续跟踪其成长发展动态;对表现欠佳或存在就业就学困难者,在预先摸排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点对点”回访,深度教育沟通,积极推动问题解决。
  在内容上因类施策,结合涉罪未成年人的罪名刑罚、心理状态、改造表现,分类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犯罪原因分析教育、心理自我疏导与调整教育、督促改造教育、人生规划教育等五种类别的教育感化工作。
  现已累计开展各类回访帮教活动54次,回访在押服刑犯1136人次、社区矫正犯及刑满释放人员177人次,组织集中座谈23次,在矫治未成年犯思想、行为,预防和减少失足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提高刑事审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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