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驿站成立后,石景山法院快速回应社区的需求,安排了一堂如此丰富的法治课,小朋友们收获满满,我们十分感谢!”参加活动后,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西井社区工作人员如是说
日前,石景山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在西井社区设立普法驿站,挂牌后,社区工作人员在交流座谈中提出希望法院能为放暑假的青少年举办一次法院开放日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法治信仰、感受法治力量。这一想法与普法驿站建立的初衷不谋而合。
打卡第一站——法院当事人大厅
8月24日,孩子们如约出现在法院门口,他们首先来到二层当事人大厅,参观“不忘初心跟党走 砥砺奋进新征程”建院70周年主题展览。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干警刘梓烨的讲解下,大家一起回顾了石景山法院七十年来推进法治建设的奋斗历程。孩子们凑在展示柜前,透过一张张照片、一段段文字和一个个老物件,感受着法院的发展历程以及法院人奋勇拼搏的精神。
打卡第二站——少年法庭
接着,大家来到少年法庭参观。“大家可以观察一下,少年法庭的法台是什么形状的?被告人席看起来像什么大家经常接触的物品?”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马云骢启发着小朋友们。“我知道,法台是U形哒!”有人抢答,“被告人席好像我们学校的课桌呀!”又有人发言。马云骢详细介绍了少年法庭审判区域的设置理念,又将该法庭审理的主要案件类型分享给大家。
介绍完毕后,刑庭副庭长、少年法庭负责人杨洁邀请大家挑选喜欢的角色位置就坐,小朋友们左瞧右看,挑选着位置,有人率先坐在审判长席,有人开开心心选择了原告席,有人则选择体验当被告的感觉……在杨法官的引导、讲解下,大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
打卡第三站——庭审现场
“石景山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伴随着法槌敲响,庭审开始啦。被告人黄某为非法获利,明知他人实施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个人名下的银行卡用于接收赃款,共计接收并取现人民币31.4万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54万元。经查实,二名网络诈骗受害人将被诈骗款项共计人民币23.1万元转账至上述银行卡中。黄某经民警通知后主动投案,目前已退赔全部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其行为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法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黄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旁听席上,16个小朋友正襟危坐,全神贯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陈述、法官宣判……庭审有序进行着,大家认真观摩着,时间倏忽而过。
打卡第四站——普法课堂
庭审结束后,刘昌昌法官结合案情为大家进行讲解:“小朋友们,日常生活中,大家可能对类似的行为存在误解,以为只是把自己的银行卡、身份信息给别人用一用,帮别人取点儿钱就能赚钱,其实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大家一定提高警惕,回家之后也要做法治宣传员,向家人进行宣传!”小朋友们频频点头。“这个法官好眼熟,哦,对了,他是我们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一个小女孩低声对同伴说。
“今天的庭审是简易程序审理,那么还有其他程序吗?”“刚刚开庭的时候,法官核对被告人的各种身份信息,我们都听到了,这算不算是信息泄露呢?”“我对盗墓特别感兴趣,您审理过盗墓的案子吗?”……大家的问题五花八门,法官逐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讲解结束后,小朋友们还收到了法院干警精心准备的“法治礼包”:民法典宣传折页、“石法君和石法妹”系列宣传品……
临走前,他们一笔一划写下了自己参加本次活动的感想。大大的帆布袋挎在他们小小的肩膀上,法治信念将伴随他们一起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