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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丽霞: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

本站发表时间:[2024-01-10] 来源:京司观澜微信公众号 作者:
  日前,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召开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首都司法行政系统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8名调解员荣获表彰。即日起观澜君开设“全国模范”专栏为您带来他们的故事......
  今天一起走近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彭丽霞
  调解员简介
  彭丽霞,延庆区大榆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2006年至今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被评为“北京市一级人民调解员”。
  用心化解矛盾纠纷
  李某在自家翻盖房屋时与施工队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与工程款方面存在争议,施工方停止施工。李某为尽快完成房屋建设,找到另一支施工队继续施工。但因与上一家施工队之间存在工程款争议,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进而产生纠纷,于是,李某向大榆树镇寻求帮助。彭丽霞详细了解双方情况,认真研究施工承包合同,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几经周折,双方最终同意解除先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并不再进行债权债务责任追究。一起合同纠纷在调解员彭丽霞的帮助下得到圆满解决。
  彭丽霞擅长民间纠纷化解工作,身为人民调解员,她不仅耐心细致,还有方法、有技巧。十多年的工作中,始终以“奉献青春、用心服务”为工作准则,把“用心服务”放在首位。她认为,只有用心,才能把专业技能发挥在每一起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中,才能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记在心里。秉承为群众服务的理念,她用自己最真诚的调解工作,创造了群众心中的“满意100%”。她常说:“我们多做做工作,多费些口舌,别怕麻烦,矛盾解决了,老百姓也就安心了。”
  推动纠纷化解法治化
  村民燕某得知村里有拆迁的消息,在没有和其他兄弟姐妹商量的情况下,在已故父亲的宅基地范围内又新建一座楼房,供自己居住使用。其他兄弟姐妹们得知拆迁消息后,聚集在母亲身边嘘寒问暖,言语间不离拆迁补偿,吵的母亲和燕某头疼不已。燕某无奈之下,来到大榆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彭丽霞征询燕某及其兄弟姐妹的调解意向后,很快安排好调解时间。
  调解当天,调解还未开始,现场就炸开了锅。彭丽霞果断采取隔离、分开调解的方式,安抚当事人情绪后,讲解关于继承的法律规定,使当事人明白应享有的权利,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燕某诚恳地向其他兄弟姐妹道歉,兄弟姐妹们也渐渐扭转了态度,在共同协商下,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对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和给予的两套楼房作出妥善处置。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彭丽霞在服务辖区群众,创新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化工作中,注重矛盾纠纷的引领化解,以大榆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对下设25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时常进行工作辅导和经验传授。在她的努力下,仅2022年全年,其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达百余起,达成书面协议和口头调解协议的82件,对经过数次调解仍未达成协议的纠纷,有效引导群众通过诉讼解决。
  作为北京市一级人民调解员,彭丽霞时刻发挥带头作用。为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她将人民调解机制积极引入涉访涉诉、12345接诉即办、辖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妇女儿童维权诉前调解等重点纠纷案件中,纠纷类型主要涉及人身损害、财产赔偿纠纷、合同纠纷等等,案件化解率高,履行率高达95%以上。
  彭丽霞说:
  “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用法律武器来帮助老百姓解决 ‘急难愁盼’问题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也将一如既往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高标准、高质量服务每一位群众,让群众存疑而来,满意而归,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让他们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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