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库 > 2023年专题 > 硬核说“不”!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 向家暴说“不” > NO1

家庭暴力绝不是“家务事”

本站发表时间:[2023-11-20] 来源:京司观澜微信公众号 作者:
  家庭暴力是违法犯罪吗?
  小谣:“家暴”这一现象屡禁不止,都有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呢?
  小清: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既可能发生在夫妻之间,也可能发生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之间。家庭暴力的手段有殴打、冻饿、强迫过度劳动、限制人身自由、侮辱、恐吓、谩骂,甚至还有驾驶车辆冲撞、碾压等等行为。
  小谣:家庭暴力是家事还是违法犯罪呢?
  小清:家庭暴力不是家事、私事,而是一种侵害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能因为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的特殊关系就否认违法犯罪的性质。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谣:法律对于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有什么样的处罚呢?
  小清:家庭暴力是一种暴力行为,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并没有特别规定罪名,但根据暴力行为的种类,可能触犯的罪名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非法拘禁、侮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遗弃等,其中常见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的伤情达到轻伤二级即可构成犯罪,即使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制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小谣:如果不幸遭受了家庭暴力,受害者应该怎么办?
  小清:《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受害人的朋友、邻居、同事,以及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织,发现家庭暴力的,也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控告或者举报。
  小谣:那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当保存哪些证据呢?
  小清:如果报警要求追究施暴者的责任,最好将能够证明施暴者实施暴力行为及造成结果的证据都保存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报警记录或者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回执;
  2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受伤的照片,有伤情鉴定的保存好鉴定意见书;
  3组织、单位调解过的,保存好达成的调解协议书或者施暴者的悔过书;
  4现场有监控录像或者手机录像的,保存好监控录像防止被覆盖;
  5施暴当时有其他人员在场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调取证人证言。
  小谣:如果害怕施暴者再次施暴应该怎么办?
  小清:《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因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被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的施暴者,我国《刑法》还规定了禁止令制度,可以禁止犯罪分子再次实施家庭暴力,侵扰被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经被害人申请且有必要的,禁止施暴者接近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
  小谣:如果未成年人遭到家庭暴力,有没有特殊的保护措施呢?
  小清:2020年印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如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医院、儿童福利机构等)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如性侵、虐待、欺凌、拐卖、被组织乞讨等九类情况),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小谣:因为遭受家庭暴力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小清:家庭暴力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小谣: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如果因为反抗行为造成施暴者受伤,要负法律责任吗?
  小清:如果家庭暴力的受害人针对暴力的反抗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行为人具有防卫认识和意志、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防卫行为造成施暴者重伤、死亡,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即使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者,因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者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也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六起依法惩治家暴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就有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因反抗致使施暴者轻伤的案例,检察机关综合案件情况,依法从宽处理,对遭受家庭暴力选择反抗的受害人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王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