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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探索建立家事回访制度

本站发表时间:[2023-11-20] 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
  “人身安全保护令真地发挥作用了!”2023年7月3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的法官助理牟路平在回访一起家事纠纷时,孙老太的女儿王云(化名)激动地说,自从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哥哥王强(化名)收敛了很多,长久以来的家庭冲突找到了化解办法。
  西城法院民二庭集中审理婚姻家事案件采取涉少案件和婚姻家事案件合一的模式。在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过程中,不断完善家事纠纷判后回访制度,及时掌握潜在风险因素,关注纠纷后续解决方案,为“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法。
  成立回访小组
  优先考虑涉及人身权益或子女抚养案件
  2022年11月底,西城法院民二庭成立家事纠纷回访小组。庭长郑杨担任回访小组组长,另选任3名资深的有家事纠纷案件办理经验的法官助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人大代表、妇联工作人员、社工参与回访。
  案件承办法官在结案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为有必要开展判后回访的,将案件信息移交回访小组,在结案后一个月内、最长三个月内进行线上或线下回访。涉及家庭暴力、未成年人矫正案件,回访时间与次数可以适度增加。
  回访对象主要为涉及离婚、抚养、赡养、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家事纠纷中的妇女、儿童和老人,通过了解案件判后履行情况、当事人生活及心理状况,判断是否存在需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的情况。制定家事回访记录表,涵盖回访人、回访时间、回访方式、回访原因、回访内容等信息,待回访人形成初步分析、反馈给案件承办法官后入卷。根据初次回访情况,判断如需后续处理将继续跟踪回访。
  并不是所有婚姻家事案件都需要回访。据介绍,如果单纯涉及财产,比如继承纠纷,一般不做回访。涉及人身权益或者子女抚养的,会优先回访。与妇女、儿童、老人相关的,也会回访。
  牟路平回访的孙老太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就比较典型。80岁的孙老太老伴瘫痪失能。过去几年间,由儿子王强和孙老太共同照顾。王强没有收入,母子俩经常发生口角。王强情绪激动时,摔砸过母亲的手机,与母亲有过肢体冲突,还拆卸了家中房门。孙老太曾报警20余次,属地派出所多次出警调解无效。
  因为涉及家暴以及另一卧床老人的赡养问题,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还需共同居住,西城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回访。
  “我妈和我哥平心静气地进行了对话,知道他为照顾爸爸不能工作没有收入的难处,后来就商量把爸爸工资补偿给我哥,每个月还给他放8天假。现在没什么冲突了,老太太很高兴。”王云在电话中的声音轻松、喜悦,和今年2月份来法院时的状态截然不同。
  办案效果的重要参考
  回访制度包含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
  家事案件中不少涉及未成年人。2023年4月3日,民二庭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法官程乐回访了一起抚养费纠纷中的13岁当事人李某某。
  2012年7月,李某某2岁多时,父母协议离婚,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之后,李某某的父亲联系不到其母亲,其母亲也终止了抚养费的给付。父亲再婚后,李某某由奶奶抚养。2022年底,李某某起诉要求母亲支付抚养费。
  在这起涉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其实法院只要依法判决对方给付即可。程乐注意到李某某有自杀倾向,于是找到李某某的母亲,提供相关照片,“知道孩子多大了吗?孩子喜欢什么?”经过多次沟通,对方很受触动。在法院,李某某的母亲对前夫仍心存不满,“应关注孩子的心理问题”,程乐的话让双方意识到问题的关键。
  法院通过社会化购买服务,请专业心理老师为孩子、父母、奶奶开展心理辅导,一共安排了7次。最后,孩子和家长认识到各自问题。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在2023年4月3日电话回访中,李某某的父亲介绍,李某某学习成绩稳步提升,不再抗拒学习以及与老师同学的沟通;和母亲关系缓和,两人每天至少通话一次。爷爷奶奶也很欣慰,觉得孩子和之前判若两人,十分感谢法院和心理老师的帮助,目前孩子在自费进行心理咨询。“我们会在未来半年内再次回访。这起案件中,法官花费了很多时间和心血,但是看到孩子的现状,一切都值得了。”郑杨表示。
  家事回访制度中包含了风险防范提醒和化解机制。郑杨介绍,对于在回访中发现的不同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理方案并跟踪处理。风险程度较高需要社会力量参与的,根据工作职能范围及时对接妇联、团委、未保委、派出所、民政局等单位,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和回访情况,提示可能出现的风险,共同研究解决办法。目前已经与西城区妇联达成合作协议,未来可以由妇联推荐专业组织,对涉案尤其是具有家庭暴力因素的妇女、儿童当事人的生活状况、纠纷后续情况进行回访,并向区法院反馈回访情况。
  目前,西城法院将家事案件回访调查作为衡量案件办案效果的重要参考予以赋分,将效果更优作为法官绩效考核加分内容。
  “向后一步”也是“向前一步”
  家事回访制度为执行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家事案件回访并不是法官的分内工作,西城法院民二庭法官的工作并不轻松。2019年以来,家事案件数量攀升,每年都在三四千件。在前后端繁简分流的背景下,西城法院民二庭年人均审结复杂的家事案件170多件。婚姻家事案件往往存在诸多情感诉求,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要付出很多心血。
  为何还要额外开展家事回访?郑杨解释,婚姻家事案件当事人的情感诉求往往摆在财产之前,财产分割时交织着感情因素,解决起来比较困难。大多数家事矛盾不能随着案件的审结而彻底消弭。法官也想知道当事人的情感诉求在诉讼中是否得到解决,人身安全有否得到保障,孩子抚养问题会不会再产生纠葛等。家事回访可以关注这些问题的现状以及衍生出来的问题,对审判有帮助,也是为民服务的具体举措。
  在郑杨看来,“向后一步”在某种程度也是“向前一步”,及时关注到正在审理案件的内在矛盾纠纷,提前化解掉,避免将来衍生到执行或者其他诉讼环节。
  郑杨用“助人愈己”来概括家事回访制度对当事人和法官的积极影响。“当事人打官司并不是一个愉快的过程。法官也接触到当事人的大量负面情绪,精神和心理压力很大。”郑杨解释,通过家事回访,得知绝大多数当事人比较满意。这种正向反馈会提升法官的职业荣誉感。
  目前,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是分段管理,审执分离。在西城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盛蔚看来,审判和执行相互监督的同时,必须加强配合。家事回访制度可以为执行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反过来也会提醒审判提前注意执行风险。西城法院专门制定了立审执协调制度,由审判管理部门立号发函督办,立案、审判、执行开展“一条龙”协调工作,家事回访制度也是其中的组成部分。
  盛蔚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到北京西城法院挂职,非常欣喜地看到基层法官对审判工作开展积极探索,“婚姻家事案件纷繁复杂,法律问题情感问题交织,但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西城法院此类案件的服判息诉率较高”。她深感,人民法院应对法官开展的家事回访工作给予制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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