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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电信诈骗,看紧“钱袋子”

本站发表时间:[2021-05-17] 来源:昌平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世界电信日,1969年5月17日,国际电信联盟第二十四届行政理事会正式通过决议,决定把国际电信联盟的成立日——5月17日定为“世界电信日”,并要求各会员国从1969年起,每年5月17日都要开展纪念活动。2006年11月,国际电信联盟把世界电信日和世界信息社会日合并为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
  随着信息化的急速发展,借助互联网、无线电、智能手机等媒介的电信诈骗更是一招接着一招,扫码领礼品,刷单月入万等新兴骗局强势上位。今天,昌小检就带你看看我们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以及如何防范电信诈骗。
  01.谎称官方机构骗取信任

  犯罪嫌疑人乔某联合戴某、李某、王某等30人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大厦内,先后开办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并招聘业务员,以“无担保大额低息信贷卡”为幌子,采取签署合同为手段,骗取客户交纳服务费,最终骗得闫某等百余人钱财共计146余万元人民币。在该案中,犯罪分子通过电话沟通获得被害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之后登陆某银行官网进入“我要申请信用卡”界面,输入被害人信息,点击发送验证码,被害人手机就会收到该银行955开头的客服电话发来的验证码,实际上该验证码是在网上正常申请信用卡时用的,但被害人会认为诈骗分子确实与该银行有合作关系,可以为其办理大额贷款。
  检察官提醒
  在该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的恰恰是普通民众对银行等官方机构的熟知与信任,谎称与其合作。他们运用相似的业务办理流程,利用官方机构的短信等,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一步步将其拉进精心设计好的陷阱中。
  02.精准定位、针对性实施诈骗
  犯罪嫌疑人李某联合王某、刘某、陈某等人,在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某公司内,以维护网络域名、关键词和虚构买家高价购买关键词的方式,对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诈骗所得200余万元。犯罪分子电话联系的被害人均名下有公司,也通过加入一些公司企业的QQ群查找犯罪对象,多数公司因怕遭到域名抢注而选择签订合同,轻易相信了犯罪分子。
  检察官提醒
  网络电信诈骗逐渐从早期的广撒网演变为精准定位,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搜索或购买获取具有和其诈骗内容相关的公民信息,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让被害人信以为真。
  法条链接
  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何防范电信诈骗

  在预防网络及电信诈骗时,要做到“三要”: 
  一要认准银行等客服的官网和电话。
  二要随时关注账户变动,在办理电子银行转账、支付等交易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商户、金额等信息是否正确。
  三要对电子银行交易的手机、电脑安装专业杀毒软件,定期查杀病毒。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