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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训练形成的数据权益,如何保护?

本站发表时间:[2025-04-25] 来源:知产北京 作者:
  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在赋能千行百业、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一些法律上的新问题。
  今天,我们一起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案件,了解AI训练形成的数据权益如何保护?
  案情简介
  A公司是一家从事人工智能领域数据服务的公司,曾用近三年的时间采集相关语音数据,形成了一个语音数据集。可有一天,A公司突然发现语音数据集中的一个数据子集被挂在了B公司的官网上,供注册用户下载。A公司认为这侵犯了自己的数据财产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于是将B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对此,B公司认为,A公司诉请保护的数据财产权益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A公司收集的都是网上的公开数据,涉案数据集为互联网上公开的开源数据集,并不构成商业秘密。同时,A公司也需要证明自己获得数据的途径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案件解析
  本案中特定数据集的选择、编排因不具有独创性而不构成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但公司对数据的合法收集、形成付出了大量的技术、资金、劳动等实质性投入,在原始数据上添附了更多的商业价值,能够满足人工智能模型研发主体对特定数据集的需求,可为持有者带来交易机会与竞争优势等商业利益,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B公司未经合法授权,也没有遵循开源协议的规定,获取使用相关数据集,违反数据服务领域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此外,该案审理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多地也推行了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为符合条件的申请方发放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在这个过程中,A公司为涉案的语音数据集申请到了一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这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已经确认了其收集数据过程的合法性。最终,法院做出判决,认为被告B公司侵权,应赔偿原告A公司相关经济损失。
  李迎新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四庭法官
  本案首次阐明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初步证据效力,理清了企业数据权益保护路径,明确了数据开源协议是数据服务商领域商业道德的重要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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