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北京二中院审理“设施不合约诉退还中介费”案
时间:2019-05-08 17:45:00
地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解读: 王某诉称,2018年7月7日,自己作为买受人与作为出卖人的案外人李某及居间方某经纪中心签订居间服务合同,自己先后向经纪中心交纳了购房意向金及居间服务费共计30 400元。2018年8月8日,接收房屋时发现房屋内未安装天然气与防护网。遂以房屋实况与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符、居间方未履行对房屋实体勘查义务等为由,要求居间方退回居间服务费用。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某房地产经纪中心退还王某居间服务费用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