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东城法院审理“车祸导致颅脑损伤伤残等级如何评判”案

时间:2020-01-08 14:00:00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解读: 原告陈某诉称,2019年4月10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上庄大街,被告付某驾驶小客车与步行的原告发生碰撞,经交管部门认定被告付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原告伤后送医,存在重型颅脑损伤、多发肋骨骨折等伤情。付某驾驶的车辆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处投保有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