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东城法院审理“男子酒楼内行窃涉嫌犯罪被公诉”案

时间:2019-06-05 09:30:00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解读: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2月28日19时许,被告人马某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某海鲜酒楼内,盗窃被害人许某钱包1个,内有700余元,银行卡、身份证等,后被告人马某使用被害人银行卡提取现金人民币18500元,刷卡消费61056.8元。被告人马某于2019年2月28日被抓获,赃款、赃物未起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定于2019年6月5日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