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13:30,门头沟法院审理“手机规格标注有误 买家诉三倍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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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解读: 原告刘某诉称:原告刘某在被告某商城处购买2部华为手机,单价为3788元,商品价签标注屏幕尺寸5.8寸,经测量实际尺寸为4.2寸。被告某商城辩称:原告刘某是职业打假人,在购买手机之前,曾数次来店踩点,其目的就是为了寻找恶意索赔的机会。本案原告在北京市法院起诉多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中原告是否属于消费者,价签标注错误是否满足欺诈的构成要件,价签标注错误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是主要争议。此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