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东城法院审理“因交通事故致残伤者起诉要求二次赔偿”案

时间:2019-09-18 09:06:00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解读: 原告王某诉称,2016年11月17日,被告北京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职员高某驾驶小客车将原告撞伤,造成原告伤残,产生各项损失。该起交通事故曾于2017年8月9日在东城法院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原告于2018年1月9日至同年1月31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总医院就诊进行二次手术,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后续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