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通州法院审理“称交通事故导致伤残 起诉索赔46万余元”案
时间:2019-11-12 09:15:00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案件解读: 原告宋某诉称:2019年3月2日13时20分,被告朱某驾驶小型货车与原告宋某驾驶车辆相撞,导致原告宋某受伤住院。后原告宋某伤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但被告仅赔偿了原告部分损失,剩余损失尚未赔偿,为此原告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朱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6万余元。
时间:2019-11-12 09:15:00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案件解读: 原告宋某诉称:2019年3月2日13时20分,被告朱某驾驶小型货车与原告宋某驾驶车辆相撞,导致原告宋某受伤住院。后原告宋某伤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但被告仅赔偿了原告部分损失,剩余损失尚未赔偿,为此原告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朱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