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东城法院审理“父母留下公证遗嘱四子女仍起纠纷”案

时间:2019-12-30 09:00:00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解读: 原告闫某诉称,其父母共育有四个子女,为避免兄弟姐妹纠纷,父母于2002年1月29日立下公证遗嘱将二人共有的房屋留给原告一人所有。二老去世后,原告与其他三兄妹因上述房屋继承一事发生纠纷。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按公证遗嘱继承父母遗留的上述房屋。此案定于2019年12月30日9时在东城法院(南区)第九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本网将进行直播,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