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密云法院审理“公共浴室内洗澡摔伤诉村委会要求赔偿”案

时间:2019-10-21 09:00:00

地点: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案件解读: 原告刘某诉称,2019年3月某日,原告刘某到被告某村委会所管理的公共浴室洗澡。在进入浴室过程中,因浴室内地面湿滑,未进行防滑措施,导致原告滑到受伤,事发后,原告被送往医院救治,被诊断为左侧股骨颈骨折。现原告多次同被告协商赔偿事宜,被告不予补偿。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住院伙食补助费3600元,并要求做伤残等级鉴定,对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时另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