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朝阳法院审理“电动自行车撞母子 7岁男孩受伤起诉索赔”案

时间:2020-06-04 09:08:00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第三法庭

案件解读: 陈某诉称,2019年5月,在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三元东桥东北角,殷某(65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将陈某(9岁)和母亲撞倒,陈某受伤。交警认定殷某承担全责,陈某被医院诊断为:左侧胫腓骨正侧位骨质断裂、骨折。陈某认为,因为此次交通事故耽误了学业,给在京打工的父母增加了经济负担。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万余元。案件亮点:电动自行车致人受伤引发的纠纷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