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门头沟法院审理“未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关系索赔偿”案

时间:2020-01-06 09:00:00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案件解读: 原告侯某诉称:原告侯某原系被告二某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被告一某公司的职工。在职期间,被告一公司未与侯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违法与其解除了劳动关系。经原告侯某与被告一公司协商薪金等问题无果后,提起劳务仲裁,要求二被告公司支付其自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71508.14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07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