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平谷法院审理“因合同印章存疑拒绝履行义务合同相对人诉至法院主张权利”案
时间:2019-12-31 08:45:00
地点: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案件解读: 原告诉称:2016年2月28日,原被告签订书面买卖合同(被告于2019年7月19日更名),约定原告为被告供应混凝土用于被告施工建设平谷区某处工程。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对合同印章存疑,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故原告诉至法院主张权利。
时间:2019-12-31 08:45:00
地点: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案件解读: 原告诉称:2016年2月28日,原被告签订书面买卖合同(被告于2019年7月19日更名),约定原告为被告供应混凝土用于被告施工建设平谷区某处工程。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对合同印章存疑,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故原告诉至法院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