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门头沟法院审理“电动自行车主被撞 索要赔偿诉至法院”案
时间:2019-06-17 09:30:00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案件解读: 原告王某诉称:2018年8月,在门头沟区某某大街东口收费处,被告一张某驾驶车辆由北向南行驶与骑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的王某相撞,致两车损坏,王某受伤。事故经门头沟交通支队认定,被告一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王某无责任。被告一张某系肇事司机,事故车辆分别在被告二某财产保险公司肥乡支公司及某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原告王某因事故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害,产生医疗费、...